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澜石二马路南地块商住项目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澜石二马路南地块商住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112-440604-04-01-258198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6159.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2950.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56959.78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约65399.91平方米(住宅容积率为2.50),服务中心约23570.05平方米,高层办公63575.38平方米,沿街商业4275.0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9.3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架空层及梯屋1149.8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4840.37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6.0,建筑密度为38.93%,绿地率30%。本项目规划建设4栋33层高的住宅楼,1栋4层高的商业服务中心,2栋23层高的办公楼,设置一层临街商业,设置三层地下室,共设地下停车位1850个(住宅533个,其余为商办地下车位1317个),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3 服务期: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448,988.16 (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澜石二马路南地块商住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室内环境及噪声检测、结构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等开展检测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及(2)的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地基与基础、工程实体-工程结构及构配件、工程环境),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检测机构)。(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人员要求:
4.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
(1)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 年 12 月至 2022年 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评审委员会或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否则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对于招标文件内其他处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做相应修改或调整,如有不一致且不能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条款内容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57-829115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孔繁聪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项目概况
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S0031
项目名称: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4日至2022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5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5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的要求,即日起,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无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近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不含澳门)、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教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591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潘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9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2日 14时4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2-01530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将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70%,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以上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14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14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上远程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8号
联系方式:0757-88988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智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
联系方式:0757-8866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曾小姐
电 话:0757-8866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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