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有新规定
教育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点击此处可以查看原文),明确“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Ⅲ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针对强制实习的问题,规定进一步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明确所有学生参加统一组织的岗位实习均应当取得学生、学生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
中介机构介入实习赚取“人头费”,是产生强制实习、付费实习的重要源头。规定明确实习三方协议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违反本规定从事学生实习中介活动或有偿代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学生实习加班和考勤的问题,规定明确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保障学生在岗位实习期间按规定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接受技术技能指导等权利的要求,明确“不得简单套用实习单位考勤制度,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
此外,针对学生实习报酬和费用的问题,按照规定,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的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公布的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习监督咨询热线电话受理举报、咨询,并按线索建立台账,严肃查处有关违规行为。在各地自查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调研,逐项落实督办。
临近春节
饭局酒局少不了?
各位司机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要做出和下面
这名男子一样危险的事……
近日
佛山110接到报警称
顺德北滘南源路有人酒驾
报警人赵女士(化名)告诉民警
她举报的人正是自己的丈夫骆某
接报后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
骆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为126mg/100ml
随后经医院抽血检测
结果为113.4mg/100ml
骆某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骆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的处罚
还将被公安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前一天晚上,骆某和朋友聚会时喝了不少白酒。第二天凌晨,骆某打车回家后,心血来潮开车出门,赵女士醒来后发现丈夫不在,在视频通话的过程中,看到他居然在开车,赵女士既担心又生气,最终决定报警处理。
适度饮酒可以
但是千万不可酒后驾车
酒驾的“单”,你真的买不起
看清楚了!酒驾违法!
???
春节越来越近
不少市民已经开始置办年货
送礼送健康
保健品成为了不少人送礼的清单
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
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大
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规范节前保健用品市场秩序,近日,顺德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辖区内保健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
乐从查处1家涉嫌虚假宣传保健品店铺
乐从市场监管所检查时发现,某保健产品经营单位通过会议讲座方式向现场30多名老年人进行产品宣讲,其中宣讲内容涉嫌存在虚假宣传内容。
对此,乐从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该经营单位负责人发出调查通知书,并暂扣电脑主机等作为物证,进一步核查处理。
接下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保健产品市场治理,继续加强对保健产品经营单位巡查,对发现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或者打着保健养生幌子利用健康讲座、会议营销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决不手软。
市监君提醒广大消费者
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
认准“蓝帽子”标识
如发现疑似非法产品
请及时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热线:12315、12345
更重要的一点是
目前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阶段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
请做好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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