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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环站北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09     人气:1974     来源:www.ss.gov.cn     作者:
概述:三水区环站北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环站北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三发改投审〔202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三水区环站北路道路工程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三水区环站北路道路工程位于西南街道洲边村,起于三水南站内部道路,往东北方向延伸500m,再折向东南方向,与塘西大道南延线相交,最后终于银海大道道路全长约963m,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2)设计行车速度:50km/h;

3)路基宽度:32.5m;

4)设计荷载:BBZ-100;

5)设计地震加速度: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2.3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4.2 招标控制价:31,797,520.12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c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省外企业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8.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单个建安费为2500万元或以上的 城市道路工程 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单个类似项目(城市道路)的认定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有多个竣工验收文件,仅按一个业绩认定计算。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同时包含多条道路,则单条道路业绩规模达到上述标准的,亦予以认可。

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施工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78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82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82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投标人选择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行程卡有省内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或省外记录的,要48小时核酸阴性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一座一幢603室自编2号

   编:528100

   编:528100

人:莫工

人:李鸿飞

   话:0757-87733629

   话:0757-82131230

   真:/

   真:0757-8213123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zh_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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