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勒流街西华股份社鱼塘竞投公告
勒流街西华股份社鱼塘竞投公告
勒流街西华股份社定于2022年7月18日下午4时在西华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对60号鱼塘等2个鱼塘进行竞投。
竞投人资格要求:年满十八周岁(截止至竞投之日计算)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西华村户籍村民。凡拖欠西华股份社款项的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交清所拖欠的全部款项,否则无权参与本次竞投。每户最多只可投包2个鱼塘(包含已承包的鱼塘),以户口簿内登记人员人准。
本次竞投每个鱼塘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小写:10000元)。请有意参加竞投者于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上班时间内到股份社指定的银行存入竞投保证金,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带备竞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投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到西华股份社(地址:勒流街西华村西华大道3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账号:06158800005681,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西华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户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勒流龙眼支行,
或账号: 44483801040003086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西华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户行:农业银行顺德众涌支行,
转账凭证请注明鱼塘竞投保证金。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25530072
西华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2年7月8日
附件: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下称“27号文”)及《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德区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发〔2019〕47号,下称“47号文”)的规定,现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设计城居委会创业一路13号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延长土地年限出让意向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意向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意向用地者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
177071-005(版本号2)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设计城居委会创业一路13号 |
3568.41 |
佛山市顺德区伟业骏雄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
50 |
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 |
35%≤D≤60% |
3.0≤FAR≤4.0 |
二、根据《北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伟业骏雄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该宗地为拆除重建类“三旧”改造项目,改造项目用地面积为3669.51平方米,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成果的面积为3669.51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证》[顺府国用(2005)第0301288号],属单一产权用地,不动产权属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伟业骏雄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面积3670.04平方米[地块改造前在北京54坐标系下证载土地面积3670.04平方米,该界线转换到佛山2000坐标下,土地面积为3669.51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至2055年9月14日止。上述工业用地严格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顺规条件(2021)0124号-S要求执行,改造后地块的用地面积3568.41平方米,宗地号为177071-005(版本号2)。原权属范围内101.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由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回。
三、根据27号文第四(二)点、47号文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协议出让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本项目3568.41平方米用地在不改变土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延长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日起计算),并因延长年限应补缴302.19156万元土地出让金。本宗地按《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顺规条件(2021)0124号-S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并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日起4年内全部工程竣工,否则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补充协议、监管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滘镇设计城居委会创业一路13号“三旧”改造地块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顺府复〔2022〕131号),该地块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
四、对本通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22年7月12日前(通告之日起5日内)通过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局(地址: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建设大厦1楼,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26650208,电子邮箱:1014077962@qq.com)。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8日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职学校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中职学校教师5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授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须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22年7月22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①具有专业对口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具有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③市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能手称号;
④曾担任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的教研组长、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或专业带头人;
⑤曾在企业担任与专业相关的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⑥曾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业务部门或人社部门及其所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本专业或工种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全国三等奖以上。
7.具备中职及以上学段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如在报名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中职以上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上岗证承诺书见附件1。)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职学校教师职位表》(见附件2)。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专业: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见附件3)设置,考生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社会人员)、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教务处盖章)和院校认定为专业一致的证明(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须提供)等材料。
2.学历、学位:考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3.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录用或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以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网上报名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 24 日下午16时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报考不成功。
(2)邮箱:jyjrsg@gaoming.gov.cn。
(3)材料。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彩色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职位代码(字母为大写A)+姓名”命名,所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4。
2.现场审核
(1)时间:(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2)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环湖路12号。
(3)现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初审合格后(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须现场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4)。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能力测试。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报送的资料负责,因未按公告要求报送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2)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现场提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同比例的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3)工作经历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对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时间、地点。
1.专业能力测试:
(1)时间:(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2)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环湖路12号(具体以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3)方式:分专业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2.面试:
(1)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实际专业能力测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2)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环湖路12号(具体以通知为准)。
(4)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
(三)成绩计算方式。
1.专业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3.所有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达合格分数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七、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考试防疫要求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一)持本人“粤康码”绿码并提交《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职学校教师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承诺书”)。在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并提交《健康状况承诺书》(为缩短进场时间,请提前打印填写承诺书完整信息)。无法出示本人“粤康码”,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体温检测正常。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应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重点人群需同时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考前14天内出现异常症状(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的考生,需主动申报并在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供考前广东省内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或所提供证明不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可按当地防疫部门最新要求对有关防疫事项进行调整。
九、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高明区高级技工学校电话:0757-88686122;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电话:0757-88623192;高明区教育局:0757-88282322。
附件2: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职学校教师职位表 20220705.xls
附件5:2022年高明区公开招聘中职学校教师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