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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2     人气:1108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里字〔2018〕27号)......

1.招标条件


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里字〔2018〕27号)、(南发改资里字〔2021〕3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第一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里水镇和顺一中新建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里字〔2018〕27号)、(南发改资里字〔2021〕3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和顺一中校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1栋5层的综合楼及2栋6层的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5738.44平方米,其中:


(1)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为8580平方米,5层框架结构,层高为23.85m(其中首层6米,其余3.6米),首层设有1个700人的报告厅,配套休息室、储物室、设备用房等。2至5层设有教室、教师办公室、展览室、级组办公室、文印室、财务室、校长室、副校长室、会议室等;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溶洞处理、土建工程、室内外安装工程、室外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防雷工程、装饰工程、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宿舍楼工程建筑面积7158.44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层高为22.00m(其中首层4米,其余3.6米);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土溶洞处理、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本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若因招标人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时,招标人只作工期延长,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时满足以下工期节点: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3729567.8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单项工程,各单项工程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综合楼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1791853.33元;宿舍楼工程(最高投标限价):31937714.56元。


   招标内容:综合楼工程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溶洞处理、土建工程、室内外安装工程、室外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防雷工程、装饰工程、绿化及海绵城市等;宿舍楼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土溶洞处理、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城市管理等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提供为准)。


4.7.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的要求


4.8.1 专职安全人员至少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提供为准)。


4.8.2 社保要求: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7.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如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7.5疫情防控期间,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时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注:疫情防控期间,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发布最新防疫管制措施,则执行最新的防疫管制措施进行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和顺一中校园内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57-851180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天安数码城一期创富大厦10楼1013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86360286


传    真: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chongnan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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