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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工程外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6     人气:96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顺发改资〔202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1.招标条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顺发改资〔202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外电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展业路8号  


2.2项目建设规模:


(1)建设规模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选址大良街道红岗工业区展业路8号,一期占地105亩,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床位规模 1490 张,计划总投资约20多亿元,将其建设成为集医疗、预防、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2)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700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620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6993.00平方米,住院部设1490 床。(实际以审批部门批复为准),二期为主体工程及地下室工程,地上建筑面积1569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207平方米(含车库、设备及部分医院功能用房)。


(3)供电条件


拟建项目的供电电源来自电网公司佛山市供电局,医院拟建设综合变配电房。供电条件良好,供电能力完全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15.7万㎡,地下建筑面积约9.9万㎡,地上、地下分别按120VA/㎡、40VA/㎡计,总容量为22800kVA。拟配置4台2000kVA变压器、10台1600kVA变压器和2台1250kVA变压器。配置总容量26500kVA。平均配置密度103.4VA/㎡。


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09502.97万元,其中外电工程建安费约3975万元。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本服务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各项程序完成。各节点工期如下:


(1)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量及管线物探;


(2)在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完成高压接入方案编制并取得供电部门的确认,方案确认后 15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提交供电部门审核;


(3)供电初步设计通过供电局审查批准后30 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含预算)及相关资料;


(4)各阶段设计经审查提出问题后中标人7 日历天内完成修编;


(5)发生设计变更,在接到招标人指令后应在3 日历天内完成符合要求的变更文件,并附变更概预算。


(6)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自本工程开工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管线物探及后续服务。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部分: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变电站至高低柜路段的线路勘探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预算、施工图设计、成本控制及协助业主方办理对供电所报审、报装、验收、通电等相关手续,以及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后续服务。


具体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外电勘察设计任务书”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529,215.58 元


2.5承包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7项的规定。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外电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外电勘察设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注:如提供的营业执照未能体现营业期限,则还应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企业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期限)网页截图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营业期限)。


4.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4.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设计成员须具备)


4.2.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勘察成员须具备)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含牵头人)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上述4.2.1项资质且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及“勘察类企业”,如为联合体则根据分工确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省外企业须符合要求)。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电气或电力 相关专业高 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 2022年 1月至2022年 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均须满足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预算批复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投资额(或建安费)≥3000万元的10KV(或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


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设计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交)递交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4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戴工、曾工


电    话:0757-22836879、228368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霍工、梁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5/802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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