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执法铁军助力市场升级
7月20日,杏坛镇光华综合市场内及周边近3300平方米的违建商铺全部清拆完成,困扰群众近二十年的心头隐患终于得以解决,不仅对辖区内的违建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还为光华综合市场转型升级空间提供了坚实基础。
3个多月以来,杏坛镇上下一心、旗鼓振奋,秉持着坚决将违建拆除到位的决心,发起了整治市场周边违建的总攻!
杏坛镇党委书记孙春刚,杏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永峰等镇领导高度重视,以“直面问题不回避、解决问题不敷衍”的态度,多次下沉一线调研并部署工作,高位督导推进治违工作落地见效。
光华综合市场周边违建存在时间长、数量多,涉及问题较为复杂,拆违工作具有一定难度。
作为治违尖兵的镇综合执法办,始终坚定不移为民做好实事,以解决困扰群众多年的难题为出发点;以做好商户思想工作为着眼点;以优化市场周边环境、提升城乡品质为落脚点;发挥先锋引领作用,攻坚克难、乘势而上,积极联合镇村各部门,打好“摸排、劝导、整治、清理、巩固”治违五步拳,坚决啃下了这块“硬骨头”。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在治违五步拳中,劝导这一步尤为重要。镇综合执法办逐一走访违建商户,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疏通劝导并讲清政策,换位体谅给予商户合理的搬迁时限。
面对个别商户不配合的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步骤分批次拆除违建。经过持续不断地宣传动员和耐心沟通,商户们从起初的排斥、观望、等待,逐渐转变为理解配合,最终商户们都同意配合拆除违建,还路于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2-059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答疑与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2-07-08,更正为:2022-07-23。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07-14,更正为:2022-07-2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7-28 09:30:00,更正为:2022-08-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7-28 09:30:00,更正为:2022-08-12 09:30:00。
(一)质疑内容
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中的第9页的技术标准与要求:三)消防泵1 ★ 采用进口品牌消防泵。2 ▲额定流量:≥100L/s。3 最大吸深:≥7m。4 最大吸深时泵的流量:≥50L/s5 ▲引水时间:≤40s。(八)车顶炮1 ★ 采用进口品牌电控消防炮。2 ▲消防炮额定流量:≥100L/s3 ▲消防炮射程:水:≥95m,泡沫:≥85m4 ▲水平回转角:≥355°5 ▲最小俯角:≤-15°,最大仰角:≥90°6 控制方式:无线遥控,遥控距离≥150m。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中的第9页的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附件一,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未明确采购标的所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采购进口产品,在经核准后限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擅自提高采购标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或者限定、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第七条、《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 248号)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泡沫消防车行业标准: GT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中的第26页:3.详细评审:评审标准的加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0.0分) 对加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逐条评分,全部满足或优于得20分,每项负偏离或未响应减2分,最低得0分。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技术参数及要求”要求逐条响应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①单项条款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②其余的须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车型的整车检验报告证明。(整车检验报告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车辆所有单独部件的检验或试验报告均不予认可。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对。) 无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未响应。 其中关于采购需求里面的1 ★ 采用进口品牌消防泵、★采用进口品牌电控消防炮、(▲提供卷帘门关键部件进口证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中标人须完成交货、按规定完成上牌,并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
事实依据:该项目的采购文件的第2页,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采购文件第14页3.进出口产品,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请问该条款作为实质性条款是否属于响应投标?进口商品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是否存在排他行为?详见附件一。以“知名” “一线”“同档次”“国产品牌”“国际品牌”等不明确的语言表述,未量化指标或标准作为评审因素 。规定对进口产品或配件加分。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特定合同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限定或者指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作为加分条件。根据项目需求,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的,未给供应商进行检测和提供检测报告预留必要时间。采购文件标的提供时间,要求1个月交货验收合格?作为按照采购需求整车交收的时间是否合理,一般购买家庭小汽车交收时间也是需要相应时长,作为消防专用车请问交车时间是否合理,给与供应商检测报告是否预留了时间,和时间合理化?作为一台有进口配置要求消防专用车辆,此次一个月的交货日期明显不足。政府采购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未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规定实质性相应必须是进口产品,目前国内设备科技发展非常发达?若国内先进设备产品是否不满足该项目的投标要求?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采购进口产品,在经核准后限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关于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 248号)第五条。《财政部关 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财政部关于进 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 205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财政部指导案例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侧2第二十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第26页的详细评标中车辆性能配置 (8.0分)、培训方案 (7.0分)、实施方案 (7.0分)。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截图,详见附件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分未有量化,依法不得作为评分项,评分未量化将导致评标专家没有评审依据、没有评审标准,采购结果将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侧) 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会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3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财政部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第9号(处罚案例)。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六百八十二号)(处罚案例)。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1、 交货时间应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中标人须完成交货、按规定完成上牌.并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并对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赋子相应时间。
2、按照消防车行业标准及其设计原理,如果消防泵的流量≥100L/s,那么消防炮的防炮额定流量:≥80L/s以上, 才符合逻辑,此处具有排他性,应该调整为行业标准要求≥80L/s.消防炮射程:水:≥95m不符合要求,应改为消防炮射程:水:≥90m。
3、请对详细评审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和对采购需要实质性相应作出明确说明。
质疑事项回复:
质疑事项1答复:取消(三)消防泵“1★采用进口品牌消防泵”及(八)车顶炮“1★采用进口品牌电控消防炮。”的表述。消防车行业标准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及GB7956.3-2014《消防车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标准中均未对消防泵流量≥100L/s时,消防炮的额定流量的≥80L/s以上的逻辑进行要求。
我单位的使用要求是配备消防泵流量≥100L/s时消防炮的额定流量≥100L/s以上(如果我单位在救援特大火灾时,需要大流量消防车或者远程供水消防车组进行接力此消防车时,如果配备消防炮的额定流量≥80L/s,不满足我单位作战要求),消防泵及消防炮的技术参数按照本消防车使用情况进行设置,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且市场具有充分竞争性,技术参数不变。
质疑事项2答复: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中的进口产品,消防泵及消防炮按答复1,交货期及上牌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予调整。
质疑事项3答复:本项目上述两项评分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进行设置,评分有量化,符合要求。
(三)质疑内容
质疑事项4:依法“合同业绩”既不能作为资格条件,也不应该作为加分项且,如果作为加分项目,也不应指定特定( 泡沫消防车)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评分条款且分值权重过高,评分设置不合理,存在不合理的相关规定内容,显然为某一特定供应商定制的要求,为特定供应商设置加分条件的嫌疑。我公司认为有限制其他潜在中小微投标人的嫌疑,有失公平、公正原则。
事实依据: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同类 (泡沫消防车)车辆的销售项且业绩,得2分,满分16分。[注: 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中标示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士条的第4点、第8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修改同类项且业绩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质疑事项回复:
质疑事项4答复:本项目的同类项目业绩没有作为资格条件,同类项目业绩作为评分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项目设置“同类 (泡沫消防车)车辆的销售项且业绩”跟项目相适应,不属于特定行业的业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第4点、第8点的情形,本项目业绩评分设置具有充分竞争性。
2、招标公告修改内容如下: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 23 日至2022年07月29 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 14:0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 8 月 12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一)技术(参数)要求:
(三)消防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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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额定流量:≥100L/s。 |
2 |
最大吸深:≥7m。 |
3 |
最大吸深时泵的流量:≥50L/s |
4 |
▲引水时间:≤40s。 |
5 |
水罐吸水管:DN150。 |
6 |
吸水口:2个DN150吸水口,配手动不锈钢蝶阀,带滤网,快速接口及闷盖。 |
7 |
出水口:左右各2个DN80出口,带阀门、卡式接扣及闷盖。 |
(八)车顶炮 |
|
1 |
▲消防炮额定流量:≥100L/s |
2 |
▲消防炮射程:水:≥95m,泡沫:≥85m |
3 |
▲水平回转角:≥355° |
4 |
▲最小俯角:≤-15°,最大仰角:≥90° |
5 |
控制方式:无线遥控,遥控距离≥150m。 |
(二)详细评审修改如下: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4.0分 技术部分56.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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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加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0分) |
对加注“▲”号的重要技术参数逐条评分,全部满足或优于得20分,每项负偏离或未响应减2分,最低得0分。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泡沫消防车技术参数及要求”要求逐条响应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①单项条款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②其余的须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车型的整车检验报告证明。(整车检验报告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车辆所有单独部件的检验或试验报告均不予认可。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对。) 无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未响应。 |
车辆性能配置(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车辆的性能及配置,车辆的先进、适用性、稳定性、舒适性、维护难易程度、节能环保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1、所投车辆性能先进,节能环保,适用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高,得10分; 2、所投车辆性能一般,适用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一般,得5分; 3、所投车辆性能较差,适用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较差,得3分; 4、所投车辆性能差,适用性、稳定性及可维护性差,得1分。 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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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方案(9分) |
根据各投标人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的进行综合评审: 1、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合理、科学、可行、详尽的得9分; 2、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较合理、基本可行的得5分; 3、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较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4、培训方案与技术支持较差、可行性性的得1分。 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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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9分)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供货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实施方案具体完善、合理、全面、针对性强,且可操作性强,得9 分; 2、实施方案具体完整、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5 分; 3、实施方案不完善、针对性较差、可行性较一般的,得2 分; 4、实施方案不完整,无针对性,可行性差的,得1 分。 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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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便利性承诺(8.0分) |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得8分; 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4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得5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以上到达现场,得3分。 其他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单独提供服务承诺函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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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10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提供一个同类(泡沫消防车)车辆的销售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企业认证(4.0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 同时持有该四项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不满足的每少一项认证扣1分。 【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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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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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环镇路口
联系方式:0757-23830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居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009室
联系方式: 0757-28090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0757-28090670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2/8a7edeaf8214af290182244239fd4a6e.html?noticeType=001031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2日
1.招标条件
均安牛仔小镇牛仔城设计师俱乐部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占地面积约40亩,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804391.8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本工程为均安牛仔小镇牛仔城设计师俱乐部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本工程主要内容分为:景观部分、安装部分、市政部分、绿化部分。景观部分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拆除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新建栏杆、新建精神堡垒、路板架桥、网红桥、广告艺术字安装等;安装部分包括:土石方工程、精神堡垒电气安装、路灯安装等;市政部分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砌筑检查井、排水沟等;绿化部分包括:种植花卉、绿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邮 编:528329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57-2538682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18号(原交通中心办公楼)
邮 编:528329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757-2538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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