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前,请投案自首!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
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管制刀具等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管制刀具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盗窃、抢劫、抢夺、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使用带有闭锁装置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射钉枪和后装式射钉弹;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严禁违规制造、销售、贩卖、寄递管制刀具;严禁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管制刀具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
二、凡违反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射钉枪、射钉弹、仿真枪、管制刀具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三、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本通告第二条所列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免除处罚;不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逾期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等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遗弃的非法物品或者疑似非法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六、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及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粤公通字〔2014〕80号),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追缴非法枪支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奖励;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及持枪犯罪案件,追缴非法枪支,捣毁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0元奖励;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重大案件,打掉团伙,捣毁窝点,收缴民爆物品及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0元奖励。
七、司法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八、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通告所称枪支包括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枪支、能发射制式弹药或者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非制式枪支以及枪支零部件;弹药包括以上各类枪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爆炸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
2022年5月9日
众所周知
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
摩托车驾驶证
然而,总有“顽皮小子”
喜欢追求刺激
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
偷骑家人的摩托车
溜出去兜风
近日上午
南海分局交警大队和顺中队
在辖区开展夏季交通违法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期间,一辆无号牌轻便摩托车
驶入执勤点
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
停车接受检查
发现驾驶人无法出示有效的
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核查发现,驾驶人小诚(化名)只有14岁,其当天趁家人不在家,偷偷地驾驶摩托车外出兜风。民警对小诚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车辆。
之后,小诚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民警对其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让其认识到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存在的危害和风险隐患,并要求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最后,民警依法
对小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轻便摩托车的
交通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1000元
安全无小事
除了要守法安全驾驶摩托车
骑行电动自行车也要
遵守交通规则
若是骑电动自行车违法
导致事故发生的
需承担主要责任!
真实案例
4月1日晚,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罗村状元路与北湖二路交汇路口时,同样因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韦某受伤倒地。
经了解,韦某当时正驾驶电动自行车返回住处,经过路口时,由于刚好遇上红灯,一时贪图方便的她便在机动车道上逆行过马路,导致与对面驶出的小轿车迎面相撞。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
这宗事故
为电动自行车方的主要过错
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电动车驾驶员请注意
下面这几点必须牢记
NO.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帽子≠头盔
尽管气温逐渐升高,大家也不能用帽子替代安全头盔,一旦受到撞击,帽子对头部没有任何保护作用。
带了≠戴了≠戴好
佩戴安全头盔时,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法。
NO.2、靠右或者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节省时间等原因,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驾驶人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切勿逆行,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容易受到伤害。
NO.3、遵守道路信号灯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NO.4、搭乘1.2米以下未成年人
部分驾驶人认为,电动自行车设置了前后两个座位,就可以载人上路。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米以下的未成年人。
因电动自行车在设计时没有为后座设计足够大的载重能力,所以当后座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车身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滑倒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图片
另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人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最后
小南提醒广大市民
驾电动自行车
请佩戴安全头盔
守法驾驶、平安出行!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7月至2022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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