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布路12号A座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布路12号A座消防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村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大布路12号A座消防改造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室外消防、A座厂房喷淋及自动报警工程、泵房消防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551263.18元,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496136.8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有效范围是以投标人提供的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8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58808 联系人:陈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2年08月02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08月08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 元。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小学路3号东鄱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东鄱村村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网页截图)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注: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所有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小学路3号东鄱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2.积极配合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小学路3号东鄱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小学路3号东鄱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5.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小学路3号东鄱村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村村心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东鄱小学路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5 3568 172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传 真:0757-82132609
关于荷城街道伦埇村委会伦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发包项目暂缓公告
关于荷城街道伦埇村委会伦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发包项目(项目编号:HCN2022-129)原定于2022年8月2日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公开投标。因招标方案需要完善所以暂缓开标,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伦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2年8月1日
经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村弘农股份经济合作社表决通过,现对大沙村奥朗科技采取公开协商方式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用途 |
面积(㎡) |
租金 (元/月/㎡) |
租赁期限 |
合同起止日期 |
承租人 |
1 |
奥朗科技厂区主车间 |
厂房租赁 |
1402.32 |
12 |
1年 |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
佛山市奥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奥朗科技厂区仓库 |
仓库租赁 |
629.55 |
9 |
|||
3 |
奥朗科技厂区办公室及宿舍 |
办公室及宿舍租赁 |
274.78 |
9 |
公告期限: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8日
联系方式:
资产权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村弘农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地址:张槎街道大沙村弘农大道3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1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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