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石湾镇向前村综合楼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村向前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向前村综合楼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ZC-22GZ159
二、项目名称:向前村综合楼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94,356.97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向前村综合楼改造项目 |
工期为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
人民币1,494,356.97元,其中不可竞争费用(不可调整)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92,807.35元。 |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和施工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①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投标时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2. 购买标书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159+单位缩写),汇款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392060100100155323
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须显示备注内容+转账单号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5日9时00分—9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开标室。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5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开标室。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
(一)本项目为自筹资金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二)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三)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场开标的,须出示最新的健康码、行程卡证明等,届时请配合相关工作并留意最新通知。
十三、联系事项
1.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村向前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02938664
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 招标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4.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25945785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zczb.com/)及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村向前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公示栏。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鉴于我区2020年成立的禅城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聘期已满,为妥善处理群体性、敏感性、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经律师自愿报名、律师所推荐、法援处向局律公股函询并审核,决定聘任赵燕等31名律师为禅城区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库成员,聘期三年,自2022年8月起至2025年7月止。现将专家库成员名单公告如下:
赵燕、徐东剑、任小宪、蔺存宝、谢秋生、谢华强、陈壮、朱敬平、肖辉、史闻红、吴善鹏、张小红、宋巍、兰萍、陈松伟、周伟、胡敏理、周妍、陈嘉祺、李君、邓立明、刘金梅、许谨瑜、杨伟、钟珊珊、招洁华、张军龄、欧阳昌运、卢育开、梁慕嫦、李智就(按执业年限排名)。
1.招标条件
马东金北旧路修复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名称:马东金北旧路修复改造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
2.3 工程项目内容:本工程为马东金北旧路修复改造工程, 本工程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建设内容,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挖、运土石方,新建混凝土道路929㎡,方格骨架防护327㎡,边坡植草防护290㎡,新建混凝土水沟315m,清理场地,安装标志杆、护栏、路灯,及其它零星项目等,详见预算清单。
2.4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混凝土道路929㎡,方格骨架防护327㎡,边坡植草防护290㎡,新建混凝土水沟315m。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
2.7 招标控制价:915784.55元
2.8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 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且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
3.4.2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
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3.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 需提供近 3个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 3 个月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
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或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照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3.5.6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拟派驻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序号 |
拟派本项目的职务 |
最低人员数量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按本章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人 |
|
3 |
专职安全员 |
1人 |
|
4 |
资料员 |
1人 |
|
5 |
施工员 |
2人 |
3.6.1 拟派驻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任两个或以上岗位。
3.6.2 拟派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需提供相关证件和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内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
3.6.3 上述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3.6.4 所列人员为合同实施期间人员到位核实的依据之一。
3.7 投标诚信要求
3.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 同步资格审查,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进入相关系统中核实登记和锁定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根据核实结果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提供真实有效材料,若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的,视为不诚信投标。
4.4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8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 300 元。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获取时间内通过微信手机转账的形式支付到指定手机号码:1306645****(账号名:**达),并文字备注:“项目名称简称(马东工程)+招文费”。转账账单详情截图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注: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通过以上方式到网上电子邮件获取,获取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微信手机转账指引:微信→收付款→向银行卡或手机号转账→向手机号转账→输入报名指定手机号→输入金额+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招文费”→查看账单详情并截图。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 月26日上午9时30分。
7.2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新时代讲习所会议室;地址:杏坛镇马东村朝圣大街3号。
7.3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
注: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杏坛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其他
9.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杏坛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xingtan/)上公告。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 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标书费账单详情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无招标文件标书费账单详情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注:为使收标过程顺利展开,请在回单原件上备注报名编码)
9.3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9.5 为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择投标交易员,保证投标交易员身体健康状况,并提醒投标交易员佩戴口罩,带备身份证原件,接受体温检测。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71550****
地址:杏坛镇马东村朝圣大街3号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0664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六路3号桂江1号楼二层212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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