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一司机停车忘了做这事,竟然连车都没了?
不知各位司机朋友
有没有养成停车后
检查车门、车窗
是否锁好的习惯?
注意!注意!注意!
有人不砸车、不撬窗
纯靠运气“稳食”
在四处无人时,挨个拉车门图片
伺机盗窃车内财物
2月8日10时许,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接到市民郭先生(化名)报案求助,称其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汽车被盗走,而另一辆汽车的车窗则被撬开,储物箱还有被翻找过的痕迹。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成功锁定3名盗窃嫌疑人,并于当日11时许将三名嫌疑人抓获,起获被盗汽车一辆。
经审讯,嫌疑人邹某、陶某、王某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当天3人在路边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共拉开了4辆车的车门,盗走车内零钱共百余元。期间,邹某发现其中一辆车上有车钥匙可以打开旁边车辆的车锁,便心生贪念将车开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
近日,李女士(化名)报案
称其放在车内
价值5000元的平板电脑被盗图片
接报后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桂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
发现一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并于2月8日将其抓获
经审讯
嫌疑人叶某交代
其通过观察车辆门锁判断该车
是否上锁?
当发现李女士车辆未锁好时
随即拉开车门
将平板电脑盗走
目前,叶某因涉嫌盗窃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嫌疑人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碰运气行窃早已不是新鲜事。请大家牢记,离开车辆前一定要关好车门车窗并加以确认。另外车内不要放置大量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以免遭受损失。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可能很多司机
都听到耳朵起茧了
但是,仍然有司机明知故犯
酒后驾驶
女子二次酒驾被查
2月8日凌晨,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在南海罗村开展酒驾夜查行动,陈某驾驶粤Y号牌小轿车途经执勤点时,被交警截停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陈某表示,她当晚参加朋友的生日聚餐,席间大家都喝了酒,聚餐结束后没有等到代驾,陈某自觉清醒且认为交警深夜不会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送朋友回家,不料途中被查。
交警核查时发现,陈某并非第一次酒驾被查。2017年5月18日,陈某曾在禅城区南庄镇因酒驾被查获。
男子深夜醉酒驾车
2月8日凌晨,佛山110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粤E号牌小轿车停放在某药店门口多时,车上一名男子昏睡在驾驶座。
接报后,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辆小轿车驾驶室车门大开,而驾驶座上的男子周某睡得正甜,浑身散发着酒味。
随后,交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及醒酒。经检验,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待周某酒醒后,交警询问其当时经过,但周某却“断片”了,一点也想不起来。直到看见相关的视频录像,显示其从饭店出来后驾车离开,周某才回忆起来,连说“真是饮酒累事”。
生命没有如果
酒驾没有侥幸
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
酒精的“杀伤力”⚠️
否则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
在此
蜀黍提醒广大驾驶人员
酒后驾驶危害大
一念“侥幸”,后果不堪设想
关于在石湾镇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两查”工作的通告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按照广东省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石湾镇街道将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统称石湾镇街道房屋建筑“两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两查”工作目的、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更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石湾镇街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摸清石湾镇街道辖区内每栋房屋建筑(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客观认识石湾镇街道房屋建筑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水平,摸清房屋建筑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两查”工作任务要求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等,以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为基础,对石湾镇街道辖区所有城镇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和所有农村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全面掌握石湾镇街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承灾体信息需求,支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
三、“两查”工作实施时间
外业调查至2022年2月中下旬,随后进行补充调查和抽查。
四、“两查”工作调查范围
本次普查工作范围包括辖区范围内既有房屋建筑(分城镇和农村、分住宅和非住宅)和在建房屋建筑,具体内容包括两违情况、房屋安全隐患情况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等。城镇房屋包括城镇范围内各类住宅类及非住宅类建筑(含在建建筑)等。农村房屋包括农村范围内各类农村住宅房屋、农村非住宅房屋(含在建建筑),其中农村非住宅房屋包括个人、村集体、政府、企业等产权主体所有的各类非住宅建筑,含公共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和工业(生产)仓储建筑等。房屋建筑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
五、“两查”工作具体内容
(一)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的内容
1.房屋基本信息(如产权人、建筑地址等);
2.房屋建筑信息(如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造时间、结构类型、建筑用途、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专业设计建造等);
3.房屋抗震设防基本信息;
4.房屋使用情况(包括房屋改造情况、房屋抗震加固情况、房屋变形损伤情况等)。
(二)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的内容
1.立项、用地、规划建设、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建设审批手续的办理情况;
2.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取得或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情况。
六、“两查”工作开展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石湾镇街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和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石湾镇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为“两查”工作实施主体,在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管理者、建设单位)、村委、社区居委等基层单位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对既有房屋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和开展实地调查的形式,将“两查”工作统筹推进、融合开展,在完成石湾镇街道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的同时亦完成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两查”工作统一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为信息采集和管理的软件平台。
七、需由房屋所有权人配合落实的事项
城镇和农村各类房屋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管理者、建设单位)有责任、有义务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好各项调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收集整理并提供房屋建设审批管理全过程的资料或信息(如立项、用地、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房屋建筑基本信息(如层数、高度、建筑面积、建造时间、建造方式、结构类型、抗震构造措施、建筑用途等)、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调查所需了解的房屋情况。
(二)如实反映房屋进行改造(包括改建、加建、扩建等)、抗震加固和发生变形损伤的情况。
(三)给予房屋调查员进入房屋建筑内开展调查和拍摄房屋建筑的充分便利,不得无故拒绝和阻挠房屋调查员的调查工作。
(四)其他需要房屋所有权人配合协助的事项。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本次“两查”项目所获取的房屋信息数据仅用于客观了解房屋的实际状况,不会用作任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活动的证据材料,有关数据将严格进行保密和妥善存储,防止出现泄露或用作除“两查”项目外的其他用途。
(二)调查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除外)开展“两查”作业时均会佩戴工作证和身穿专用工作马甲,对调查人员身份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需解答的,或对“两查”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30~5:00拨打下列电话进行咨询或反映:0757-831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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