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大高耗能行业降碳节能实施指南2022版发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下称《指南》),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涉及行业
炼油行业
乙烯行业
对二甲苯行业
现代煤化工行业
合成氨行业
电石行业
烧碱行业
纯碱行业
磷铵行业
黄磷行业
水泥行业
平板玻璃行业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
钢铁行业
焦化行业
铁合金行业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
通知全文
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2〕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能源局:
按照《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有关部署,为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现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改造升级
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二、加强技术攻关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创新资源,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集聚发展
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加快淘汰落后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2年2月3日
引言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基础上,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十四五”VOCs减排目标顺利完成。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下称“要求”)。即日起,佛山生态环境微信推出系列文章,介绍要求的详细内容。
关键环节六:
有机废气旁路
Q1:存在的突出问题
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旁路数量多、管线设置隐蔽,未将旁路纳入日常监管,旁路烟道、阀门漏风严重,部分企业以安全为由通过末端治理设施应急排口、治理设施中间工序直排管线、焦炉热备烟囱等直排、偷排,部分企业伪造旁路管理台账或篡改中控系统旁路开启参数。
Q2:排查检查重点
以生产车间顶部、生产装置顶部、备用烟囱、 废弃烟囱、应急排放口、治理设施(含承担废气处置功能的锅炉、 炉窑等)等为重点,排查可不通过治理设施直接排放有机废气的旁路,逐一登记造册;
检查企业旁路管理台账记录情况,旁路安装流量计、自动监测设备情况,旁路铅封情况,旁路阀门开启方式,中控系统旁路开启信号参数保存情况,旁路备用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建立有机废气旁路排查清单;
采用便携式设备对旁路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
Q3:治理要求
对生产系统和治理设施旁路进行系统评估,除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保留的应急类旁路外,应采取彻底拆除、切断、物理隔离等方式取缔旁路(含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建设的直排管线等)。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生产车间原则上不设置应急旁路。对于确需保留的应急类旁路,企业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铅封,通过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并保存历史记录,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
阀门腐蚀、损坏后应及时更换,鼓励选用泄漏率小于0.5%的阀门;
建设有中控系统的企业,鼓励在旁路设置感应式阀门,阀门开启状态、开度等信号接入中控系统,历史记录至少保存5年。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对旁路废气进行处理,防止直排。
南海企业注意!!
2022年南海区政府质量奖
申报工作开始啦!
为全面推进高质量南海的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南海区质量供给水平,引导和激励区内组织、班组或团队采用和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
荣获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班组或团队由区政府表彰,颁发牌匾。对首次获得组织奖、提名奖的组织以及首次获得一线班组奖的班组或团队所属的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50 万元以及 30 万元资金扶持,扶持资金用于开展品牌维护和推广工作。
*一线班组奖教育类及卫健类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申报条件是?
申报时间是?
是不是有很多疑问
别着急!
市场君已为您梳理好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1.组织奖申报对象:
南海区行政区域内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事业单位。
2.一线班组奖申报对象:
南海区行政区域内制造业班组或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组织奖申报条件
申报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5年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产业、节能、环保、质量等政策,依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照;
2.在质量、创新、品牌和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制造业2021年度销售额(或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上或纳税1000万以上,服务业2021年度销售额(或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纳税500万以上,相关数据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具有公信力的证明;
3.具备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模式,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4.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国家、省、市或区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无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出口产品没有因质量问题被国外有效通报或索赔;
5.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保、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7.已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组织,不再接受申报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已获得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以再次申报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
(二)一线班组奖(制造业类)申报条件
申报南海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制造业类)的班组或团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组织中,从事一线生产、建设或服务,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班组或团队;
2.工作业绩突出,生产、建设或服务质量水平处于较高水平,注重技术或管理创新;
3.形成自身特点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推广意义;
4.在申报前完成不少于1项质量提升主题活动,在改善组织质量、创新、品牌以及效益等方面形成一定成果或带来突出贡献;
5.经所在单位推荐,曾参与班组或团队评选或成果交流活动,取得一定成绩,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6.所在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因该班组或团队过错造成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7.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单位唯一班组或团队参与评选;
8.已获区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奖的班组或团队,不再接受其组织内的班组或团队申报一线班组奖。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3月4日,逾期不报将不接受材料递交,报名表见附件1。
2.材料递交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书面材料(含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按申报表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其中申报组织奖企事业单位需提供一式五份,申报一线班组奖企事业单位需提供一式四份。
▶电子材料,组织奖申报须提供word文件,一线班组奖申报须同时提供word文件和班组照片,具体要求查看申报表。将所需电子材料输入U盘内,于递交书面材料时一并交至受理部门处。
申报材料见附件2-3,电子版表格可登录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下载。
(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scjgj/xxgkml/tzgg/content/post_5167172.html)
(三)受理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新一路8号办公区)质量发展股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一路8号1号楼609室
联系人
杨欢 林颖欣
联系电话
8628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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