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西樵镇七星蓼江村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七星蓼江村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樵字投审〔20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七星村蓼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集体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七星蓼江村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樵字投审〔2022〕5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七星蓼江村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七星蓼江村,主要对西樵镇七星蓼江村内雨污合流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主要内容如下:1.UPVC塑料管:连接方式采用粘接、2.HDPE中空壁缠绕管:环刚度≥8KN/㎡,采用承插式橡胶圈密封连接、3.检查井:采用混凝土或砖砌结构,井盖采用“四防一体式”球墨铸铁井盖座(含防坠网)、4.雨水口采用砖砌结构,井箅采用球墨铸铁平箅、5.村主道路结构层(由上至下)为:20cm厚C35水泥混凝土路面(fr≥4.5MPa)、2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层、6.巷道路结构层(由上至下)为:12cm厚C35水泥混凝土路面(fr≥4.5MPa)、1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层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各部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尊重当地村文村规,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协调的问题时,应主动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本工程工期不因上述情况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4389301.92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类别:建筑业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9月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7.3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7.5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6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注:疫情防控期间,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发布最新防疫管制措施,则执行最新的防疫管制措施进行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七星村蓼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58696
招标代理:广东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60号东成广场3幢13层1311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蒙工
联系电话:0757-86773283
电子邮件:gddh2021@126.com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名企百园”政企共建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桂城街道“名企百园”政企共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和企业自筹。
本项目桂城街道“名企百园”政企共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模规:本项目拟配对桂城街道8个地块,新建主题公园共计8个,工程建设面积约41457.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括园林绿化工程、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用房立面工程、新增主题科普宣传、标识系统、新增、更换公园设备设施、小品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3596.56万元,其中工程费人民币3230.766982万元。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合同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至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交工验收合格。交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本项目的设计部分及施工部分均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 80 %,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 90 %。
2.5 招标内容:桂城街道“名企百园”政企共建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5.1设计范围:本项目所有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专项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园林绿化工程、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用房立面工程、主题科普宣传、标识系统、公园设备设施、小品等)及配套工程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
中标人还应完成如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下浮费率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在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计算文件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规费由招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③如设计或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专家评审的,所需的一切评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餐费、交通费等)由中标人承担。
2.5.2施工范围:为本项目2.5.1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各专业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本项目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以固定设计费结算费率及固定建安工程费结算费率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
2.7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新文件,最终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具备上述4.2.1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即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及责任,明确由符合“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具有符合“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不同专业分工的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该专业分工的成员单位的资质为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须分别满足各单位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诚信要求)
4.5.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取得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如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提供)
4.8.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一级建筑师须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提供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4.8.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9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提供)
4.9.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9.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9.3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9.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10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所有人员(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要求提供)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4.1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1.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1.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1.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1.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 9 月 8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8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0757-81210753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丁素双、杨彩华
电 话:0757-83939030、83939009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 yqngch2525@163.com
项目概况
广东省食品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2GZ176
项目名称:广东省食品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食品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子包二:进口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食品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子包二:进口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子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2)本子包经相关部门审批,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即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提供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食品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子包二:进口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8日 至 2022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
联系方式:0757-82773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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