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莲峰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星光厂外宿舍)项目
1.招标条件
石湾镇街道莲峰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星光厂外宿舍)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208-440604-04-01-250982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莲峰社区星光厂外宿舍。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石湾镇街道莲峰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星光厂外宿舍)项目,改造范围占地面积为8320.42平方米,总投资额7842812.53元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371448.27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石湾镇街道莲峰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星光厂外宿舍),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园建、绿化、排水、电气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本项目拆除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拆除工程以外的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2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2 月至2022年 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8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八楼开标四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2.1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0757-838203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顺联公园里2座1319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86320217
电子邮件:fscd13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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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拟公开引进优秀校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
区直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1名。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9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具有5年以上中小学校长任职工作经历。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9月1日)。
(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
2.曾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基础教育名校长。
3.曾被评为省级以上“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时间安排和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
3.报名方式。将以下材料交到三水区教育局302室(同时发送材料扫描版至邮箱:ssjyrsk@ss.gov.cn)。
报名须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名师认定证书(指特级教师、名校长、教学名师);
(6)荣誉证书等其他业绩成果材料。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谈面试对象,对于进入面谈面试环节的人员,将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谈面试
通过面谈和演讲答辩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重点了解其专业素养和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潜质和领导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规定执行,到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
2.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联合相关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根据面谈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引进对象,并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取消相关人员引进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可综合专业素质、面试成绩、职位要求等因素,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对象。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二)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引进优秀校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W2022(JC)017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 ②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2022年度运营服务及系列人才活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09日 至 2022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平中路海龙大厦三座八楼8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联系方式:0757-83990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有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平中路海龙大厦三座八楼807
联系方式:0757-83276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757-8327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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