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对标一流改善民生,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水对标一流,大手笔投入、大力度推动教育、医疗领域改革,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上好学、看好病,群众幸福感更强。
大手笔投入 推动教育量质双提升
创办于2015年9月的西南街道北江小学投资近2亿元,是北江新区的第一所公办小学。北江小学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师资强大、育人成果出彩,快速成长为三水新名校,在家长中口碑很好。
一直以来,三水始终把教育事业作为最大的民生推进,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一号工程”来抓,近十年来投入超20亿元,撤并、新(扩)建基础教育学校73所,新增学位超3.5万个,全区教育资源布局更加优化。
目前,全区拥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57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85%,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占比达9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含购买学位)人数占比达91.2%。一串串数据,回应了群众对高品质教育的美好期待。
2016年,三水以空前力度启动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十三五”期间投入超70亿元发展教育事业。几年间,三水教育发生格局性变化:教育资源更趋均衡、教育教学屡创佳绩、教育生态持续向好,市直属的佛山教育城选址三水,中部、北部高标准规划建设三水中学附属乐平学校、三水中学附属芦苞学校,群众对本地教育信心更足。
今年夏天,三水家长赖文花的女儿选择留在三水中学念书。赖文花认为,三水中学的软、硬件都很不错,孩子读书无需舍近求远。孩子就近读书,归属感也更强。
“这几年三水建了不少新学校,教学质量也有了很大提升。作为家长,我对三水教育的认同感越来越强。”赖文花讲出了大批三水家长的心声。
家门口看病 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教改的第二年,三水开启卫生与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打造区域医疗高地。不断提升的医疗服务水平,让三水群众的获得感更强。
在佛山北部经济重镇乐平镇,过去,这里的8万多名居民想就近看病,只能选择镇内规模较大的民营医院欣华医院。如今,这种情况正在改变。
去年,欣华医院通过体制改革,完成从民营到公立的转变,软、硬件实力均有了大幅提升。接下来,医院将扩容建设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水院区。
乐平镇居民梁华滨真切感受到近几年乐平医疗服务的变化。“以前要开车跑几十公里到西南城区或佛山市区看病,如今乐平链接了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不出远门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病患如有需要,还可以走绿色通道转院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很方便。”他说。
随着医改持续深入,三水的医疗资源布局不断优化,优质资源下沉镇街,更多三水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截至今年,三水拥有各类卫生机构262个,区镇两级医联体2个、全区7个镇(街道)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接下来,更优质的卫生健康服务项目将加速落地三水,包括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水医院、白坭镇人民医院项目、区公共卫生医院、北部医疗中心等。
十年民生路,花开幸福来。十年间,三水社会经济发展跑出“加速度”,坚持每年将财政支出的六成以上投向民生领域,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让我们一起期待,更美好三水的到来。
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第3期)物业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竞价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10:00,竞价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二号楼565室。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竞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资产地点 |
半月岛湿地公园停车场 |
车位个数 |
85 |
用途 |
经营性 |
招租底价 |
80元/月/车位 |
租赁年限 |
两年 |
竞价保证金 |
21000元 |
交付使用日期 |
双方协定 |
合同保证金 |
10万元 |
租金付款方式 |
按半年结算 |
二、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参与;
2、营业执照中应有相关停车场经营、服务等经营范围。
三、标的资产竞价具体要求
具体租赁要求以附件《租赁合同(样本)》“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六、违约责任”中为准。
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以租金单价80元/月/车位为底价进行多轮竞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1元的整数倍),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一)多次竞价每轮时间限制为2分钟,2分钟内无有效出价的,以当前最高报价为竞得价,由提出该最高报价的竞价方竞得。
(二)不按照出价表要求填写出价的,视为无效出价。
(三)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四)竞得人按上述规则竞得该项目后,应立即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及领取竞价资料:
竞价人(单位)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二号楼5楼)索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提交的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单位)必须在2022年10月27日下午5:00前向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21000元,汇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 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竞价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价人一致,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竞价项目,一项目一收退。
竞价人成功竞得的,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人的,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街道公有企业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七、标的资产察看:
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有意竞价人可自行前往查看标的资产。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该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八、开竞价会
(一)现场竞价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10:00时
(二)有意竞价者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45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二号楼565室(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资格审核并参与竞价会,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九、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奇槎村红砖厂5号楼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57331
交易机构: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二号楼五楼557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3105993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pdf
佛自然资禅公(补)〔2022〕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科润路下穿一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详见附件)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土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东庙、涌简、格村、涌罗、东头、子华、南头经济合作社土地1.3127公顷。
拟征收土地2020年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8866公顷(其中耕地0.4029公顷、园地0.1578公顷、林地0.1223公顷、其他农用地0.2036公顷)、建设用地0.3182公顷、未利用地0.1079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土地征收综合补偿总额(不含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为329.4496万元,折合征地综合补偿标准为250.971万元/公顷(折合16.7314万元/亩)。
五、征地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本次征地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比例给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东庙、涌简、格村、涌罗、东头、子华、南头经济合作社安排留用地0.1969公顷。留用地已在佛山市禅城区2014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湖涌130地块中落实,批复文号为粤国土资(建)字〔2017〕441号。
为保证被征地农民缴纳足够养老保障金,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因上述被征地村集体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在2021年8月1日前订,依据《佛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方案》(佛府办函〔2021〕176 号)规定,粤府办〔2021〕22 号文实施前(即2021年8月1日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但在实施后批复的征地项目,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按原政策规定确定征地社保保障对象,落实征地社保费分配。依照原征地社保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规定,按被征地农民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缴纳15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征地项目获批准后,已缴存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划入被征地村账户,全部用于被征地村补助农村居民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南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情况按照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定。
七、征地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支持和配合国家征地工作,按时交付土地。具体交地时间由南庄镇人民政府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
八、公告期限:自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19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九、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0757-85381238、85331861。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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