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西南街道第十二小学改造扩建工程
西南街道第十二小学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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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西南街道第十二小学改造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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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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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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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从 2022年10月25日19时 至 2022年10月28日19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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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街道第十二小学改造扩建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5日19时 至 2022年10月28日19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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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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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742966.14 | 金中平/粤1432007201107424 |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 合格或以上/合格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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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旺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845601.37 | 林梓平/粤1442018201903200 |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 合格或以上/合格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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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鸿建设有限公司 | 29954273.54 | 马忠鹏/粤1502019202001812 |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 合格或以上/合格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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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耀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866732.07 | 张红莉/粤2442013201401328 |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 合格或以上/合格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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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0008609.58 | 张志敏/豫1412015201523778 |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 合格或以上/合格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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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697686.41 | 寇建富/粤1322012201202406 |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 合格或以上/合格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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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皓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767120.64 | 黄志强/粤2442013201305047 |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 合格或以上/合格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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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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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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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7618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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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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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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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777165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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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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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3798664400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1 邮 编:5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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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工程名称 |
220kV恒三甲、乙线#53-#60段架空线路迁改工程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 |
广东威恒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59881128.00元 |
工期/承诺 | 280日历天/280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
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 李贵清/粤1442006201424090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定标日期 |
2022年10月20日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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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广东粤构新型建材产业有限公司4.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9-440607-04-05-495353)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广东粤构新型建材产业有限公司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广东粤构新型建材产业有限公司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为4.6288MWp。拟使用550Wp光伏组件,建筑物为管桩生产车间、混凝土搅拌站、骨料储存仓、试验车间、综合楼共五处。
2.3 定额工期:120日历天(包含2023年春节假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包含2023年春节假期),计划开工时间: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20天内,计划竣工日期: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20天内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4.15(元/Wp),含税总价¥19,20952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规模如下:
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光伏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至并网点全部工程的勘察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监控及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瓦面防腐除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招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中标人必须要按照招标人的承载及加固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在光伏设备安装前,由投标人对建筑物屋顶进行免费的漏水检查与屋面修复工作,确保安装前后前屋顶不漏水,此部分费用属投标方范围,纳入投标总价内。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及满足并网投运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装机容量总计4.6288MWp,不划分标段,如下表所示。投标人应按招标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名称 |
地区 |
装机容量(MWp) |
项目划分 |
厂房名称 |
并网接入方式 |
结构条件 |
备注 |
广东粤构新型建材产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
佛山市三水区 |
4.6288 |
不分期 |
主厂房、办公楼 |
10kV并网,并网点数量及最终方案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
彩钢瓦/混凝土框架 |
光伏组件单块功率及敷设的厂房区域,以最终的设计图纸为准。 |
- |
总计 |
4.6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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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安排:从开工令发出起至本光伏项目完成并网验收不得晚于120日完成(以获得供电局并网验收单为准)。工期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招标方或招标方指定的公司签订EPC合同。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编号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质量标准 |
备注 |
1 |
1 |
广东粤构新型建材产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 |
单价:¥4.15(元/Wp) 含税总价:¥19,209520.00(元) |
120天(包含2023年春节假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6 承包方式: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
投标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①②③项的施工资质,如投标人仅具有以下①②③项的施工资质,则设计需要分包(分包只能有 1 家分包商,且该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必须满足以下④项中的设计资质要求,且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④项的施工及设计资质,则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选择是否需要分包。
①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
五级);
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若投标人仅为建筑业企业,则中标后须提供其分包商为设计类企业的证明材料给招标人))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
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光伏EPC或电压等级10kV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
4.9.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500万元或以上的光伏EPC或电压等级10kV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三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26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902804990
电子邮件:lj1390280499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张小姐(项目咨询)、曾小姐(报名联系人)
电 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传 真:0757-82615983
电子邮件:12655832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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