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建议被重视和解决是最大的鼓舞
时光荏苒,今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民警孙建国还记得,2018年3月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的那一刻,心中充满激动与兴奋。
2018年以来,孙建国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出发,结合自身从事的公安工作,先后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警械和武器使用、加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处罚力度、规范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在法律层面明确警务辅助人员职权等方面提交了6份建议,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的高度关注。
“及时把基层公安民警的心声、人民群众的诉求带到全国两会上,让国家重视和解决,这是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大的成就和鼓舞。”孙建国说。
进步 “每参加一次会议都是一次提升”
一开始,这位曾经远赴海地执行过维和任务、经历过枪林弹雨的“铁血”民警,在面对媒体的闪光灯时,显得局促和羞涩。“以前一看镜头就紧张,需要重拍好几次。现在好了,有话就说,实话实说,一般一遍就过。”
孙建国认为,这种变化从侧面反映了自己履职能力的提升。“社会变化很快,每年全国两会都有一些新变化,要适应这个变化,我就得不停地学习。尤其是作为一名基层代表,政策掌握不够、语言表达能力不足都会直接影响履职。”
孙建国感到,每次参加会议都是一次学习和提升,尤其是每年的报告审议环节,分代表团、分代表小组审议,为代表审议发言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增进各地、各行业、各部门代表之间的了解,而彼此间的相互交流学习,也提高了代表们的履职能力。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从开始不知道说什么、怕说错话到现在敢于建言献策,孙建国对法律政策的熟悉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对问题的分析能力都进了一大步。
成效 “基层工作中的问题是我关注的重点”
2018年,广东代表团在审议“两高”报告时,孙建国提出,公检法对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的“软暴力”的定性标准不同,难以实现有效打击和治理。这条建议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关注。周强赴广东调研时,再次当面详细听取了他的建议。
在孙建国两度提出“软暴力”定性标准不同的问题后,佛山市公检法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注重就“软暴力”定性问题沟通、达成共识,近年来佛山市“软暴力”犯罪数量下降明显。“这是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而我应该做的就是抛出这个问题,并努力推动这个问题得到解决。”孙建国说。
电动自行车是重要的出行工具,在方便出行的同时,也暗藏着许多安全隐患。孙建国经走访调研发现,“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是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软肋’。”
2020年全国两会,孙建国提出《关于规范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该建议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得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回复。回复表示赞同其建议,并将在规范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上,从标准制修订和组织标准宣贯等方面开展工作。
展望 “传递更多人民群众的呼声”
“要有使命感、责任感,才有可能在工作中时刻牢记这样一个身份,然后把本职工作和代表身份结合起来,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的关系。”边工作、边履职、边思考,孙建国更加成熟了。
在建议的前期调研与后期反馈中,孙建国更加直接地感受到了党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和重托,感受到了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使命。同时,孙建国感到,全国两会现在更多地关注民生热点、社会治安,以及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事,在基层履职的代表们逐渐走向了更广阔的政治舞台。
“我希望尽可能地传达出人民群众更多的呼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收官之年,孙建国表示,针对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治安热点难点,自己收集整理了《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建议》,从强化基础建设、综合治理、行业责任等方面,积极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言献策。(谢俊思、王清波、邝晓华)
各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社会组织:
为推动我市经济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根据市民政局相关政策,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经济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申报要求(附件1),清晰、详细填写佛山市级经济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经济服务类项目说明书,并根据文件要求规范组织申报材料(附件2)。
二、本次申请的项目不得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重复申请,若有发现,本次申请自动作废。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填报相关材料(申报成功与否以平台确认为准),并于3月28日前把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协调管理科,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附件:1.佛山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经济服务类项目部分)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
2.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
3.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简明使用手册(申报单位)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日
(联系人:黄允平,联系电话:83385276)
附件下载:附件1:佛山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经济服务类项目部分)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doc
附件下载:附件2:2022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2022年修订).doc
附件下载:附件3: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简明使用手册(申报单位).docx
1.招标条件
南庄镇岗背村西侧开挖边坡加固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岗贝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岗背村西侧开挖边坡加固、换填种植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3 工期总日历天数: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内容包括:本工程为南庄镇岗背村西侧开挖边坡加固项目。工程内容有:岗背村西侧开挖边坡加固、换填种植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工程预算价3450287.47 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932744.35元(预算价的85%)。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或市政)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3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15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0日15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时必须出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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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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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潘先生 |
联 系 人: |
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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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85329326 |
电 话: |
0757-88595672、82724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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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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