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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51号)

时间:2022-11-10     人气:514     来源:广州番禺发布     作者:
概述:......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5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在番禺区全域实行防控措施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村落、社区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以及地铁、公交(中风险区除外)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四、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五、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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