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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11     人气:3091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2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顺政数招核〔2022 ]3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给水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新建配水主管、支管及室外消火栓附属布置等。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新建配水主管、支管及室外消火栓附属布置等,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4,182,879.84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要求


4.5.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


注: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2〕150号)文件要求,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路径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的截图、新备案企业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予以证明,其备案的企业类型应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注: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2〕15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相关网页打印件予以证明。


4.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6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7.1至少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3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注: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2〕15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专职安全人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相关网页打印件予以证明。


4.7.4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当天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条的规定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9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9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盛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盛越园1栋801之七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26362845


招标代理: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602房(部位;自编636房)


联 系 人:罗小姐、杨小姐


电 话:0757-83389005


传 真:0757-83389005


电子邮件:zdafszb@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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