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新规施行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
《通则(2022版)》是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范许可审查工作、统一许可审查标准的重要技术规范文件。《通则(2022版)》全面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针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简化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程序,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夯实了生产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通则(2022版)》共5章39条,包含5个附件。在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方面,明确了《通则(2022版)》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和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规定了《通则(2022版)》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在申请材料审查方面,规定了申请材料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明确了对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应当审查其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对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的申请材料审查要求分别作出了规定。在现场核查方面,明确了需要组织现场核查的各种情形,规定了现场核查人员具体要求及其职责分工,规定了现场核查程序及特殊情况的处理要求,对现场核查项目及其评分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在许可审查时限方面,现场核查完成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明确要求审批部门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及时向申请人和日常监管部门告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各主要环节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升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效率。在审查结果与整改方面,规定了审批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及时作出食品生产许可决定,要求申请人自通过现场核查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其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通则(2022版)》将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8月9日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同时废止。
来源: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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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食品监管领域“两法衔接”带来的“甜头”正日益显现。
目前,佛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方面,探索建立部门之间“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合力执法”的新路子,扣紧食品监管的最后一环,形成一个“可复制”的食品监管模式。
“两法衔接”:
机制、标准和流程缺一不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在食品监管领域,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一直是佛山探索并努力的方向。
为何需要“两法”无缝衔接?“它对于案件的查处是十分有利的,行政部门调查取证的权限、手段有限,体现在核实投诉举报信息客观真实性、线索有效性,对涉嫌违法人员活动轨迹追踪等方面。”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陈佳庆表示,依托司法机关,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的侦查优势,在重大、复杂案件中提前介入,符合现实需要,能够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近年来,在食药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出现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案件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少等问题。追根究底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不顺畅,导致部分的犯罪行为不能够依法受到制裁。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对问题溯源。打破部门之间的藩篱,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性地选择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本身入手,从问题线索处置到案件移送,建立了全链条的机制、标准和程序,推进食品监管领域“两法衔接”。
近年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公安局等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检查监督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可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逐步建立食品大要案提前介入机制等。
此外,建立了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程序、机制和线索通报标准、程序,明确规定食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移送依据以及案件线索通报、线索反馈、情报交流及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政策支撑作用。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见势而动、因时而变,开出“制度药方”,为“两法衔接”立下了章程,定好了规矩,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立足“三个创新”
精准打击更有效
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要做到既“上心”也要“创新”。
实现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的“新路子”,关键是打好“创新牌”。首先就是立足于在制度、机制上创新,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根源上规范工作职责分工、衔接模式,理顺案件移送、证据鉴定采集、信息共享等基础性问题。
推进食品监管“两法衔接”方式不单一!今年3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两法衔接”联合执法办公室,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形成公安及时介入、案件共办的统筹执法模式,提升打击精度、准度、力度。“一起研判、一起摸查,协作成效已初显。”陈佳庆介绍,自成立以来,“两法衔接”联合执法办公室移送了6宗食品移送案件。
创新不是漫无目的尝试!围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破“两法衔接”固有的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正向模式,理顺刑事追究与行政处罚双向移送机制,推行“两法衔接”案件线索反向移送机制,实现全闭环、无死角处理。以2020年查处的南海区某商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等案件为例,在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后,反向移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追究当事人其他未达到追刑的违法行为,做到了全闭环处理。
除此以外,“执法抽检、绿色畅行”也是“创新牌”之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两法衔接”检验检测快速绿色通道,牵头制定《应急检测项目清单》,明确规定酸价、过氧化值等14个检验项目在收样12个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铝残留量、孔雀石绿等16个检验项目在收样24个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推动建立稽查执法快速检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优势,为“两法衔接”提供充分的基础数据证据。
立足于建章立制,反向移送、闭环管理,执法抽检、绿色畅行等创新点,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上的试一试、闯一闯,迸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既精准打击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又形成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办理食品类一般程序案件2118宗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这条路走得对不对、好不好,用事实来评判!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探索建立的新路子,正在发挥重要作用。2020年,该局掌握一起涉嫌假冒“飞天”贵州茅台酒的案件,迅速将线索反馈并移送至公安机关。双方首次跨省远程打击制假售假案件,捣毁制假窝点,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两名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件的成功破获,离不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联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起的案件线索通报、线索反馈、情报交流及信息共享机制。
“两法衔接”带来的成效不胜枚举。2018年,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散装食用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了32家问题店铺,并将符合移送标准的25宗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该系列案查处是该局同公安部门良好沟通和信息共享的充分体现;2021年12月,在对南海区猪肉档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时,检测出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酸,南海区桂城市场监管所就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2021年9月,依法对三水区乐平镇某小食店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立案并移送公安查处。该案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嚣张气焰。
数据就是最好的证明!据了解,截至2022年10月,佛山全市办理食品类一般程序案件2118宗。
食安则民安!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既做严厉的执法者,也是温情的守护者。2019年9月以来,佛山率先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清单,一年内,共两批57项内容监管清单“出炉”。其中,在食品安全方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等行为,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将免予行政处罚。
当下,佛山正在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探索的经验做法,取得了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创编辑:吕晓如 校审:钱飞飞、郭子宁、李敏贤、郭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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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SD22FG4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2022年中心机房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2-02 09:30:00,更正为:2022-12-0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12-02 09:30:00,更正为:2022-12-09 09: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57-22639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沿江北路120号德信楼6楼
联系方式:0757-22214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57-22214747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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