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广河厂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情况公告
经核定,由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睿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位于南庄镇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洲广河厂地块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已完成验收材料报备,报备编号:禅水保验备字〔2022〕第6号。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现予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3月9日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杨和镇清泰村五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10: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清泰村五组股份经济社官地自留地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约8.55亩(面积以业让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清泰五组官地。
(三)资产经营用途:农作物种植(1.该地块为耕地,只能用于农作物种植。承租者严禁新建禽畜养殖场和其他非农设施,严禁开挖鱼塘等破坏耕作层行为,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2.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经营用途发生改变,则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重新上平台公开招标)。
(四)出租合同年限:25年。
(五)交易底价:5000元/亩/年。
(六)递增情况:每五年递增10%。
(七)租金收取方式: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八)合同押金:40000元。
(九)投标保证金:10000元。
(十)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通过摇号方式现场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3月17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缴款凭证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2年3月18日上午10: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废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清泰村五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业主方)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3058316295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计生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夏小姐、仇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3月9日
附件: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办公室: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规〔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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