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学期三水区公办初中插班招生公告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三水区公办初中插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办初中插班学位情况
学校名称 | 初一级插班学位(个) | 初二级插班学位(个) | 备 注 | 咨询电话 |
健力宝中学 | 5 | 0 | 学校没有床位安排住宿,家长需自行解决学生住宿。 | 87772210 |
西南四中 | 8 | 0 | 学校没有床位安排住宿,家长需自行解决学生住宿。 | |
云东海学校 | 3 | 5 | 能提供住宿。 | |
白坭中学 | 2 | 0 | 学校没有床位安排住宿,家长需自行解决学生住宿。 | |
金本中学 | 1 | 1 | 学校没有床位安排住宿,家长需自行解决学生住宿。 | |
乐平中学分校 | 1 | 0 | 学校没有床位安排住宿,家长需自行解决学生住宿。 | |
龙坡中学 | 7 | 9 | 学校没有床位安排住宿,家长需自行解决学生住宿。 | |
第三中学(原大塘中学) | 11 | 18 | 学校没有床位安排住宿,家长需自行解决学生住宿。 | |
合计 | 38 | 33 | / | |
说明:年级是指2023年2月新学期开学时年级;根据广东省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初三年级下学期不接受转学插班。 |
二、招生对象(原则上不受理三水区内公办初中在读学生的转学申请)
1、三水区户籍学生;
2、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
三、报名办法、时间
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图片。
手机报名:微信扫描二维码
电脑报名网址:http://www.aabfb.com/chuzhong/index.html
(由于部分手机在微信打不开系统,建议家长复制网址后,使用浏览器进入报名系统。)
2、报名时间:报名系统2022年12月19日9:00开放接受报名,12月20日17:00关闭“填表报名”功能,“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重要提示:因插班学位有限,预计申请插班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录取,请家长做好子女回原校就读的准备。)
四、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2、家长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图片(请尽量压缩图片的像素和大小,以免图片太大造成上传失误);
3、系统上设置有初一年级8个志愿,初二年级4个志愿。家长可依次按个人志愿顺序填满,也可不填满(未填满志愿的,在学位充足情况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报名需上传资料图片(上传资料不齐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申请,提交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三水区户籍学生需上传资料图片:
(1)户口簿户主页(户口簿首页)与学生本人页图片;
(2)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图片(在现就读学校打印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3)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三水区公办初中插班转学报名表》(下载附件)并拍图片上传(注意报名表中的志愿学校需与报名系统中的一致,否则按以报名系统上的数据为准)。
2.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申请插班按相关政策程序执行,名单以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为准。
六、申请程序、录取顺序、学位安排
1、申请程序:网上报名→资料审核→录取公示。
2、录取顺序:按照①三水区户籍生;②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③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④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顺序录取,按插班学位数量录满即止。
如三水区户籍生申请人数多于插班学位数,则按申请人(学生)入户到三水区日期排序,入户三水区时间靠前者优先,根据插班学位数量录满即止。
3、学位安排:被录取学生按录取顺序结合申请人志愿和学位情况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本次插班招生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七、结果公布
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前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录取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家长对公办初中插班招生有疑问,可致电87772210向三水区教育局咨询。
八、注意事项
无学位的学校,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已申请了插班,但因申请人数超出插班学位数而无法录取的学生需回原校就读,我局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三水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由三水区教育局按政策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9日
12月7日,为落实云东海街道召开的2022年第四季度治水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大兵团”作战,深化治水工作,进一步提高治水效能,云东海河长办、石潭灌涌镇级河长梁俊辉牵头开展石潭灌涌河岸整治行动。
截至行动当天,活动出动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超70人次,挖机2台,环保车3台,抓机1台,叉车2台,吊车1台,工具车2台,巡涌船1只,共清理超3000平方米河岸,修复河涌道路超400米。由于河涌长度较长,工作难度相对较大,行动收尾工作将会持续1-2天,届时河涌面貌将有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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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云东海街道河长办将会加大统筹力度,对问题河涌进行挂牌督导,每条河涌开展一个专项行动,村居和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加强联动并完善有关机制,落实整治措施,齐抓共管、攻坚克难,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根据《三水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镇公办小学在2023年春季招收一至五年级插班学生。现将各学校招收插班生学位数、报名条件及申请办理手续予以公布:
一、镇内公办小学各年级招收插班生学位数:
学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芦苞镇实验小学 |
5 |
5 |
1 |
1 |
3 |
芦苞镇蔡边小学 |
4 |
5 |
1 |
3 |
2 |
芦苞镇新乐丰小学 |
0 |
0 |
0 |
3 |
1 |
(年级是指2023年2月开学时的对应年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六年级第二学期不接受插班申请。)
二、插班生报名条件及录取顺序:
(一)插班生报名条件
1.佛山市户籍的非芦苞镇公办小学学生。
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学生申请插班入读芦苞镇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父(母)是芦苞镇户籍的。
(2)三水区非芦苞镇户籍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芦苞镇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以上证件其中一份即可)。
(3)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学生的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芦苞镇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以上证件其中一份即可)。
(4)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学生的父(母)在芦苞镇工作,并在芦苞镇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社保需连续到为小孩申请入学当月)。
2.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符合芦苞镇2022年新市民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
(二)录取顺序
按照“①芦苞镇户籍生→②芦苞镇外三水区户籍生→③三水区外佛山市户籍生→④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⑤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⑥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⑦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⑧政策性借读生”的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说明:
1.同类型户籍生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2.政策性借读生按①父母户籍类→②父母社保类→③其余类(除了父母户籍类和父母社保类余下的为其余类)的顺序录取。同属父(母)户籍类,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同属社保类,购买社保时间长的优先,如果购买社保时间相同的在芦苞镇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同属其余类的,视为所有条件都相同,所有条件都相同的,通过抽签进行调配。
3.每一位学生可以报读两所学校,先按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学校未能录取,第二志愿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则按第二志愿学校录取。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学籍基本信息》(在原就读小学打印并盖公章)。
(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三)预防接种证明(在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
(四)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学生按符合的条件另须提交上述“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学生申请插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必须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六)政策性借读生证明材料(见附件:《芦苞镇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前3项材料必须提交,后3项材料根据各自的情况提交。
四、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12月23日前确定录取名单。
五、报名地点:
芦苞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六、重要提示:
由于学位有限,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现有学位数的情况。请报名的家长做好小孩未能被录取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七、咨询电话:
曾老师:87233252。
附件:《芦苞镇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教育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芦苞镇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
部门核查 |
1 |
优抚群体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
|
2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3 |
芦苞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芦苞镇监护人户口簿 |
||
4 |
芦苞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
《收养登记证》;芦苞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
||
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芦苞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芦苞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
||
6 |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
|
7 |
引进人才类 |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8 |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
9 |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
10 |
在本区居住或工作的,持有佛山优粤A、B卡、同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持卡人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11 |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
12 |
投资贡献类 |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13 |
在芦苞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14 |
境外群体类 |
在芦苞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15 |
在本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市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
16 |
其它类 |
在芦苞镇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本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17 |
父母一方是芦苞镇户籍的非佛山户籍适龄子女 |
父(母)芦苞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
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保险费现时的缴纳地点必须在芦苞镇。(以社保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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