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部门靠前服务助力广连高速花从段工程保质保量建成通车
广连高速公路是广东省重点项目,项目建成后对进一步完善粤湘省际通道及粤北高速公路网布局,疏解广乐、京港澳高速以及珠三角环线等的交通压力,提高区域路网抗灾、防灾能力,构建平行于京港澳国家高速的南北交通新动脉、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广连高速花从段工程预计2022年底通车。由于工期紧迫,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学谋划、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项目的施工进度、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与项目管理单位探讨提前部署项目交工检测及验证性检测工作,对已完成施工、具备检测条件的桥隧结构物或者路段进行无缝对接,按照“完工一段、验证一段”的原则组织开展交工质量核验验证性检测,抓工程质量、促工程进度,全力推进项目工程建设,为项目工程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接下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紧跟项目施工进度,牢牢把握检测标准,见缝插针组织好交工质量核验验证性检测工作,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推动项目尽早建成通车。
为做好“十四五”干线公路管理评价迎检工作,近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2022年广州市“十四五”干线公路管理评价迎检工作视频会议,市道路养护中心、广州交投集团、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四五”干线公路管理评价工作,切实做好“迎省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各路段管养单位要扎实做好路况提升整治工作,组织对迎检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及时开展病害处置工作,切实提高路面技术状况水平;二是各公路桥梁养护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桥梁裂缝修复、排水系统疏通、桥下空间清理等外业工作,同步做好桥梁养护管理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梳理桥梁运营养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做好整改;三是各干线公路管养单位认真做好“迎省评”公路管理成效评价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对照省评内业评分细则,查缺补漏,逐条逐项细化完善内业资料。
今年是财政部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第二年,在严峻的疫情形势下,广州市财政部门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压力,积极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作,及时查找和处理监督检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八重”思路贯穿于监督检查评价始终,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既重疫情防控,更重监管联动。一方面,广州市财政局要求组织检查评价的区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与监督评价的人员数量和规模,有效降低疫情风险。同时要求列入检查名单的被检单位预先提供电子资料等,有效提高现场检查效率。在各方面措施保障下,海珠区在11月份初全域疫情管控形势中如期完成检查评价任务;荔湾、天河、黄埔、南沙4区也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检查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市财政局和5个区级财政部门联动,严格落实监督评价标准,按照财政部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序开展表格录入、现场检查、项目审查等工作,及时反映在监督检查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既重监督检查,更重监督评价。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及“3年内不重复”要求,全面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19家代理机构和8家预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由市财政局对8家代理机构、8家预算单位,5个区财政局分别对1-3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区分监督检查和监督评价两部分开展工作,鼓励名单内的代理机构自愿向实施检查的财政部门申请参加评价,其他代理机构自愿向市或区财政部门申请参加评价。市财政局督促各区财政局广泛宣传并积极发动代理机构主动申请参加评价,特别是注重发动近年来新成立的、实力较强并有一定规模的、代理项目数量较多的代理机构积极参加。最终共12家代理机构自愿参加评价,营造出愿比、敢评、勇超的良好氛围。
既重自我评价,更重综合评价。一方面,由自愿申请参加评价的代理机构,依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区分成长性和综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应评分规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另一方面,财政部门积极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根据代购机构所提供的具体评价材料,综合书面评审与现场评审情况,对代理机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参评的12家代理机构中,评分在85分以上的有7家,占参评代理机构的58%;75-85分的有5家。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有力推动我市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建设上台阶,促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既重书面评审,更重现场评审。一方面,由财政部门成立的检查评价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组织实施现场检查、核实。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查机构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参评单位编制评价底稿。另一方面,结合书面审查评价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和沟通,确保书面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现场实际相符,起到良好的督促整改作用,带动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水平和监管水平整体提升。
据统计,此次广州共完成76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检查,查出各类问题290个,问题主要体现在意向公开、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方式选择等8个环节。其中,代理机构责任问题102个,占35.17%;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责任问题134个,占46.21%;采购人责任问题54个,占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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