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公办小学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招生公告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白坭镇公办小学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公办小学插班学位情况
学位 年级 学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中心小学 | 7 | 4 | 1 | 0 | 7 |
第二小学 | 13 | 4 | 1 | 0 | 5 |
合计 | 20 | 8 | 2 | 0 | 12 |
说明: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六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
二、招生对象
1.白坭镇户籍学生;
2.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以三水区教育局文件核定的名单为依据)。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图片。
(1)手机报名:微信扫描二维码
(2)电脑报名网址:
http://www.aabfb.com/xiaoxue/index.html
2.报名时间:报名系统2022年12月19日9:00开放接受报名,12月20日17:00关闭“填表报名”功能,“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四、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2.家长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图片。
五、报名需上传资料图片(上传资料不齐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申请,提交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白坭镇户籍学生需上传资料图片:
1.填写《白坭镇公办小学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报名表》(下载附件)并拍照图片上传,若系统填报的内容与报名表内容有出入,以报名表为准;
2.学生所在户口簿户主页(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图片;
3.现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图片(在现就读学校打印学籍基本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六、申请程序、录取顺序、学位安排
1.申请程序:网上报名→资料审核→录取公示。
2.录取顺序:按照①白坭镇户籍学生;②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顺序录取,按插班学位数量录满即止。
如白坭镇户籍生申请人数多于插班学位数,则按申请人(学生)入户到白坭镇日期排序,入户白坭镇时间靠前者优先,若最后一个录取学位申请人入户时间相同的,依次比较在白坭镇购买的社保、房产,年限较长的先录取,录满即止。
3.学位安排
被录取学生按录取顺序结合申请人志愿和学位情况安排到镇内两所小学,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结果公布
2022年12月28日前在“白坭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录取的学生在2023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小孩、家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白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班额招生,因学位有限,已申请了插班,但因申请人数超出学位数而无法录取的需回原校就读或其他学校就读,我办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二)申请材料造假的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学位。
(三)已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学生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九、咨询电话
白坭镇教育办公室 李老师 87568204
白坭镇中心小学 彭老师 87578172
白坭镇第二小学 陆老师 87561191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教育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今年8月以来,三水区结合地区实际,有序推动企业参加2022年度佛山市放心消费单位(点)申报创建工作,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站、放心消费商标品牌集聚区和放心消费教育基地项目,以创建相关指标为准绳,逐项对照指标查漏补缺,从现场氛围、活动开展、资料台账等方面做好创建验收工作。目前,区内8家申报企业均入选初评达标单位名单,入选率达100%。
一是开展调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初提前部署市放心消费单位(点)申报工作,深入镇街组织发动摸底了解辖区内意向申报企业,要求各镇街结合镇街特色以及自身实际,确定本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在《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要点》中明确本年度各镇街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为放心消费单位(点)考核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深入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效果。强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开展相关活动、经营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方面内容,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更新制定切合企业实际的经营管理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励和调动企业参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业展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形象。
三是严格把关,提升申报通过率。按照申报程序、条件和考核标准做好审核工作,严格把好申报材料质量关,确保申报与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在区局初步审查后,镇街市场监管所要求各参创单位认真对照审查意见逐条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单位通过初步审查意见深挖出消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申报考核顺利通过。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9〕1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公办学校实际,现将云东海街道2023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收插班生学校、年级和人数
学校 | 年级 | 插班学位数 | 备注 |
云东海学校 | 一年级 | 0 | |
二年级 | 0 | ||
三年级 | 0 | ||
四年级 | 0 | ||
五年级 | 0 | ||
博文小学 | 一年级 | 0 | |
二年级 | 0 | ||
三年级 | 0 | ||
四年级 | 4 | ||
下东鲁小学 | 一年级 | 2 | |
二年级 | 0 | ||
三年级 | 1 | ||
四年级 | 0 | ||
五年级 | 0 | ||
宝月小学 | 一年级 | 20 | |
二年级 | 10 | ||
三年级 | 3 | ||
四年级 | 0 | ||
五年级 | 0 | ||
新城小学 | 一年级 | 10 | 在建,暂在博文小学借读 |
合计 | 一年级32人,二年级10人,三年级4人,四年级4人,五年级0人。 |
注:“年级”是指2023年2月在读的年级。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六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二、转学插班原则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控制班额,小学班额达到45人不接受插班。有插班学位的学校和年级,才办理转学插班。
(二)原则上不受理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云东海学校、博文小学、新城小学、宝月小学、下东鲁小学)之间的转学。
(三)转学插班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和入学资格。
(四)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云东海街道户籍生(以下简称“户籍生”)。
(二)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人员、符合政策要求的台胞以及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职工等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下统称“政策优待生”)。
注:本类别以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提供名单为准,在职教职工子女由学校提交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审核。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生”):
1.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跨镇跨区生。
2.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的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购房生”)。
3.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获得80㎡以上住宅房屋权属,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以下简称“跨区购房生”)。
4.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在云东海街道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说明:从2019年12月连续缴纳到2022年11月不间断)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社保生”)。
(四)符合云东海街道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以下简称“政策性借读生”)(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申请人(含政策优待生)需在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图片。
1.手机报名: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
2. 电脑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aabfb.com/xiaoxue/index.html)
(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20日(周一、周二)两天,报名系统12月19日9:00开放接受报名,12月20日17:00关闭“填写报名信息”功能,“填写报名信息”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不按时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
重要提示:因插班学位有限,预计申请插班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录取,请家长做好子女回原校就读的准备。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2、家长按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图片,图片像素不要太高,以免上传出错。
五、报名需上传资料图片
注意:上传资料不齐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申请,提交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家长需下载《云东海街道2023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生申请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资料,签名确认,并拍照图片上传。除报名表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2023年春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报名资料清单一览表(附件3)
序号 | 学生类别 | 学生户籍 情况 | 条件类别 | 报名资料清单 | 备注 |
1 | 户 籍 生 | 云东海街道户籍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3.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无需提供房产、社保资料 | |
2 | 政策优待生 | 区教育局 提供名单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不提交); 4.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购房的《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5.父(母)在三水区内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6.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
3 | 跨 镇 生 | 云东海街道外三水区户籍 | 父母或祖辈房产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房产业主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4.住宅房屋权属资料:《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 5.学生与房产业主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6.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1、因同一房产的购房备案日期比房产证日期靠前,请尽量提供《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确认购房时间。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2、二手交易(含继承、转让等)所得房产必须使用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
4 | 父母一方为云东海街道户籍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
5 | 社保类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且与社保缴纳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缴纳地为云东海街道且满足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5.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前往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下同) | ||
6 | 跨 区 生 | 三水区外 | 父母房产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且与房屋产权人或社保缴纳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住宅房屋权属资料:《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 5.缴纳地为三水区且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6.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1、小孩与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的可不提交出生证; 因同一房产的购房备案日期比房产证日期靠前,请尽量提供《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确认购房时间。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2、二手交易(含继承、转让等)所得房产必须使用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3、房产资料需明确反映出房产建筑面积80㎡以上。 |
7 | 父母一方为云东海街道户籍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
8 | 社保类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且与社保缴纳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 4.缴纳地为云东海街道且满足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5.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
9 | 政策性借读生 | 佛山市外 户籍 | 父母一方为云东海街道户籍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2.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3.学生出生证(没有出生证的需提交亲属关系公证书)。4.现在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在原就读小学开具学籍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 |
10 | 社保类 | 1.学生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 |||
11 | 满足其余15项条件之一的学生 | 详见《云东海街道2022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资料一览表》。 |
六、申请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办理程序:网上报名→资料审核→公示→按插班学位数录取,额满即止,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
(二)录取办法:按照如下顺序录取,额满即止:1.云东海街道户籍生;2.政策优待生;3.符合条件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4.政策性借读生。
同一类别的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1.同属云东海街道户籍生,申请人(学生)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2.同属政策优待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1)现役军人子女→(2)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人员的适龄子女→(3)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5)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人员子女→(6)符合政策要求的台胞子女→(7)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子女。
其中,同属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人员,按如下顺序录取:(1)云东海街道企业人员→(2)在云东海街道购房时间靠前者→(3)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较长者→(4)在三水区缴纳社保时间较长者。
3.同属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跨镇购房生,按先录取父(母)房产、再录取祖辈房产排序,同辈房产购房备案日期(《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合同登记备案日期或房产证的登记日期,下同)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跨区购房生,父(母)房产购房备案日期靠前者优先。购房备案日期相同的,在三水区缴纳社保年限长者优先。
③接着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④最后跨镇跨区社保生,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长者优先。
4.同属政策性借读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申请人(学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市外户籍社保生,申请人(学生)父(母)在云东海街道缴纳社保时间长者优先。
被录取的申请人,由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插班学位数统筹安排学校,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七、录取公示
2022年12月29日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和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东海发布”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被录取的申请人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八、其它事项
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因学位有限,已申请了插班,包括户籍生也不一定可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包括户籍生)需在原校就读,请家长务必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才办理转学手续。
九、详情咨询
可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或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云东海发布”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
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查阅路径: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工作机构—各镇街道—云东海街道—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757-86162639(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附件: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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