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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新岗村农创客服务中心运营招商招标公告

时间:2022-12-15     人气:371     来源:高明区明城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作者:
概述:......

佛山市悦建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位于新岗村农创客服务中心运营招商进行招标,欢迎有意参加的招标人前来咨询和参加招标。

一、项目编号:FSYJY2022-011

二、招标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m2)

标底价

(元/月)

租赁期限

备注

1

新岗村农创客服务中心运营招商

426.73

7254

2023年1月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共9年


每年标底总价

87048元/年



(注:上述租赁费包含测绘范围内建筑物的面积,若中标人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租赁费不退不减)

详细说明:

(一)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芹水村。

(二)租赁费递增情况:合同期内租赁费前三个月免租金,第四到第六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年至第三年按实际中标价每月计租;租金每三年(从第四年开始)递增10%。每年先交租后使用。其中,中标后,应先一次性支付前三年租金,第四年起逐年交付。(详见合同)

(三)租赁费收取方式:租赁费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标的物交付之日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缴纳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的租金,今后需提前半年缴交次年一年的租金,逾期不交,每天按同期利息的150%收取滞纳金,逾期半年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中标人不得拖欠租金。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在中标之日起15日内缴纳。

(六)标的物使用方案:

(1)中标人在未来的项目经营中,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农业产业园的建设规划,不得从事有污染的产业项目,不得从事工业生产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中餐制售经营;应积极配合村委会持续开展对当地村民和乡村有益的公益项目和活动,必须配合开展党群共建项目,每年配合村委会或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公益类活动不少于10场,包含但不限于邻里活动、亲子活动、女性成长、农业技术交流、自然科普等课程或活动。如有拒绝配合情形,多次沟通无效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七)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应对租赁建筑物已作实地考察,并已清楚建筑物现状,愿意按现状向招标人承租。

(八)招标方式:明标;

(九)确定中标人:按照价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十)其它情况说明:

1、招标人保障中标人租赁期限内对租赁建筑物使用的合法性和连续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保证租赁范围建筑物、物品的权属。

2、租赁期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建筑物及所有不动产作为抵押。

3、招标人提供现有的建筑物给中标人使用,保障现有的道路可正常使用,协调本地村民不干扰中标人的正常生产经营。

4、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准时足额向招标人交付租金。

5、中标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在租赁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或允许他人在租赁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6、租赁期内,中标人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如造成环境污染的,由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或周边村民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

7、租赁期内,如政策对租赁的建筑物给予补助的,该补助款归招标人所有。属于中标人运营管理中争取的各类经营性补贴,归中标人所有。

8、租赁期内,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招标人过错的因素造成中标人经济损失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9、租赁期内,如租赁建筑物被政府征收(用)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六个月通知中标人,本合同于招标人解除合同通知发出后满六个月时自动终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它补偿费用归招标人所有。

10、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中标人应在十日内将租赁建筑物清理完毕并交还给招标人;租赁范围内如有不动产(包括建、构筑物,装修等)的,无偿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拆除或破坏;如有设备类物品的,中标人可拆除及运走。租赁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中标人应予前述期限内清理、运走。若中标人不按前述规定期限完成清理工作并交回土地,视作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且招标人可将建筑物重新出租,中标人无权干涉;因拖延移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负赔偿责任。

11、中标人应妥善处理租赁建筑物周边村民及其他项目方的关系,保持合理必要的道路交通等的畅通。

三、合格投标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中标人如住所不在明城镇范围内,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住所迁至明城镇新岗村委会或在明城镇新岗村委会设立独立核算子公司。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三)投标人经营业务应为乡村旅游及休闲农业、营地研学经营等,并具有较强的创意农业开发能力。经营团队中应具有懂农业农村,具有经营休闲农业旅游方面的资源和资深人士参与开发经营,应具有研学劳动教育的资质和拥有相关资源的专业人士参与开发经营。

自然人股东及经营管理者至少包含1名或以上有从事农业种植业务经营经验或具有“领头雁”型农村青年人才,具有深入服务乡村振兴理念与实际行动。

自然人股东及主要经营者至少包含1名或以上从事研学劳动教育等相关素质教育且从业超过5年经验(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

自然人股东及经营者至少包含1名有培训研学、营地教育有导师资质经验。

自然人股东及经营者至少包含1名有乡村振兴项目设计策划经验。

(四)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企业信用和履约能力。投标人及其股东,三年内没有发生经济诉讼、行政处罚、债务纠纷及大额债务,没有涉及经济犯罪案件,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诚信资料予以证明。(提供政府开放的良好网络资信平台查询资料)。

(五)投标人具有从事休闲农业的经营和产品开发的经验,以及对项目周边乡村旅游农业项目进行资源整合的能力和与相关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能力。(提供相关资料)

(六)投标人应具备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能力,能结合乡村农业项目策划丰富多样且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具有策划、组织、执行、承接党群共建项目的能力。

(七)投标人应具备开展乡村旅游、研学等的师资培训能力,拥有至少两名开展培训的专业师资,培训当地村民成为乡村旅游、研学、农耕劳动的兼职师资团队,带动乡村人才振兴。(提供相关资料)

(八)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市场资源拓展能力,与旅行社、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拥有长期合作关系。(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

四、明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投标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中标,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1、若招标标的存在原中标人,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中标人享有优先权,且原中标人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中标的,则原中标人为中标人。

2、若全体合资格投标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投标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本次交易以底价中标。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投标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2年12 月 15 日至2022年 12 月 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一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投标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投标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交易所只对投标人作报名登记,对投标人的准入资格不予审核。投标人的投标准入资格待开标当天招标人审核为准。如审核不通过的,则其投标无效。

六、报名前投标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招标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投标保证金

(一)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招标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标人必须在2022年 12 月 22  日17时前(北京时间)标人的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投标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投标资格,将不接受其标。

(四)投标人缴交投标保证金后凭银行相关凭证2022年 12 月 22  日17时前(北京时间)到本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一楼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逾期未开具收据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五)汇款单上注明招标标的详细地址或序号。

(六)招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存入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开户账号:80020000005624957

开户银行:佛山市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明城支行

八、投标资格确认

投标人凭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本交易所登记确认投标资格,届时投标人凭本交易所发放的招标资格确认书进场参加招标活动。

九、投标环节

(一)递交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招标人请于2022年12月23 日  9:00-9:30(北京时间)出席投标会议。

(二)投标人出席投标会议的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招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编制的证明文件投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编制的证明文件投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3、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书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4、证明文件编制要求

(1)、 证明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证明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证明文件每页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证明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证明文件”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有封面格式自定。

(三)投标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2年12 月 23  日 9:30(北京时间),在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一楼开标室举办

(四)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五)若投标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投标会议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六)如投标人在投标环节开始后离开投标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七)不按照本条款第二条提供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十一、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述行为之一的标人,将取消其标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投标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标会议现场秩序

3、投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甲方有权追讨中标人造成第二次招标的租赁费差额: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2、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中标标的物的;

3、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时参加投标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投标人在投标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招标代理公司许可,擅自离开投标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中标人中标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中标权、拒绝签订《中标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二、联系方式

1.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3371

2.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新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88861347

3.佛山市悦建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516699


佛山市悦建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 十二 月 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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