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两个月内婴儿不推荐用退烧药
12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表示,当前,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是医疗服务的重点人群。
国家妇产疾病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乔杰在会上提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南方和北方变异的病毒株略有不同,北方略微干燥,天气比较冷,病情略重,但病程基本在5-7天,个例的重症主要和基础病有关。
不推荐不主张两种退烧药同时服
有孩子的家庭一般需要储备哪些常备药?一旦感染,儿童各个年龄段的用药和注意事项是否不一样?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此发出提问。
北京儿童医院医师钱素云介绍,关于退烧药,对于6个月以上的小孩,可以选择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储备其中一种即可。对于2个月到6个月之间的婴儿,不适合用布洛芬,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两个月以内的婴儿,不推荐使用常规的退烧药物,可以采用物理降温等措施并及时就诊。此外,针对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也可以储备一些清热祛痰的药物。
“不推荐、不主张同时服用两种退烧药物,也没必要交替服用。”钱素云提醒,家长最好不要根据自己的经验或者推测来给孩子用药,儿童器官发育不太成熟,用药应该更加规范和谨慎。
钱素云说,若儿童出现以下集中情况,建议去医院就诊:发烧持续三天以上,没有好转迹象,或退烧后依然精神不佳;咳嗽症状加重且变得频发,影响到生活和睡眠;出现喘息、呼吸加快甚至呼吸困难,声音明显嘶哑;出现意识障碍、惊厥等症状。此外,三个月以下的儿童一旦出现发热,也需要去医院就诊。
对于孕产妇来说,预防新冠尤为重要。乔杰建议,若有可能需保持“两点一线”,尽可能少到公共场所,不聚会、不聚餐。“对于孕产妇来说,去医院做常规产检也是必须的。要尽可能预约挂号,到医院后更要注意规范佩戴N95口罩,尽量减少候诊的时间。”乔杰提醒。
据介绍,孕产妇感染新冠病毒之后,发病率、病程的情况都和普通人群比较接近,重症也非常少。“因为母体有胎盘保护的屏障,所以在孕产妇感染新冠病毒之后,几乎是不会传染给胎儿的。”乔杰说。
未接种疫苗的高龄老人是重症高危人群
老年人特别是患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北京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李燕明介绍,老年人一旦感染新冠病毒,较年轻人而言其重症发病率相对较高,因此特别需要保护。
李燕明介绍,要及时关注老年人特别是失能或失智的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尽早做出识别判断。“若老年人的症状持续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则需要考虑就医。其中,患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以及80岁以上、未接种新冠疫苗的高龄老人都是重症高危人群,需要格外重视。”李燕明说。
近期有部分老年人担心,此前因各种原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今接种疫苗是否还能起到保护效果。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在会上对此表示,对老年人来说,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及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将大大降低发生重症或死亡的概率。
王华庆介绍,虽然接种疫苗到产生抗体需要一段时间,但在开展加强免疫接种后,人体产生抗体的时间更快、更短,产生的抗体水平也更高。“这也进一步提示我们,没有完成疫苗接种的老年人要尽快接种,没有进行加强针接种的要尽快加强,这样才会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王华庆还指出,部分老年人曾在评估过程中认定为不能接种疫苗,后续是否能再次接种需分情况看待。若老年人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后续就不能再接种;若老年人因基础性疾病等原因评估为不能接种,这种情况绝大多数属于缓种人群,待基础性疾病的特殊治疗期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建议尽快接种疫苗。
12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
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卫明电〔2022〕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
接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提出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二、疫苗选择和时间间隔
(一)疫苗选择。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有关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成都威斯克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北京万泰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
3剂灭活疫苗+1剂浙江三叶草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二)时间间隔。根据国内外真实世界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疫苗接种实际,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三、确保接种安全
各地要继续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接种单位要做好加强免疫的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疫苗接种工作的指导,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地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接,做好工作协同。
(二)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配合地方统一安排,共同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要密切跟踪监测各地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进展,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体系,完善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范。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特别要引导提升老年人群的接种率。
注意啦!因顺德区华阳路立交工程(佛陈路节点)施工需要,从2022年12月15日起,对华阳路(登州地铁站——诚业路段)与佛陈路(登州地铁站——花卉世界门口段)进行施工围蔽,预计工期36个月,途经车辆可按以下方式通行。
第一阶段
施工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共6个月。
管制措施:围蔽华阳路(登州地铁站——诚业路段)与佛陈路(登州地铁站——花卉世界门口段)两侧边绿化带及现状最右侧1条机动车道进行导改路施工,确保主线双向6车道通行,不改变原有通行方式。
第二阶段
施工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共24个月。
管制措施:围蔽华阳路(登州地铁站——诚业路段)与佛陈路(登州地铁站——花卉世界门口段)主线车道,开放两侧新建的导改路通行,导改路确保单向2-3车道(其中除佛陈路靠近文登河段为2机动车道+1 非机动车道外,其余路段均为3机动车道+1非机动车道)。
第三阶段
施工时间: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共3个月。
管制措施:围蔽华阳路(登州地铁站--诚业路段)与佛陈路(登州地铁站--花卉世界门口段)两侧导改路,华阳路及佛陈路主线采用新建桥梁通行,导改路采取半辅路面封闭施工半辅路面通车方式。
第四阶段
施工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共3个月。
管制措施:围蔽华阳路(登州地铁站--诚业路段)与佛陈路(登州地铁站--花卉世界门口段)两侧人行及非机动车道,保留新建主线桥梁和地面辅道通行。
请途经车辆积极配合
执勤人员的指挥疏导
按施工现场指示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尽量避开施工路段
因施工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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