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可信病案无纸化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可信病案无纸化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ZG-2022628
项目名称:可信病案无纸化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可信病案无纸化管理系统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28,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可信病案无纸化管理系统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1.2 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1.2.1 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1.2.2 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可信病案无纸化管理系统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 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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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甲子路1号
联系方式:0757-2281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7385151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现就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的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切实维护本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正常运行秩序。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环境。前期因疫情原因采取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措施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营,并通过客运场站和线上售票平台公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要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电子客票、运游融合等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二、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和保护措施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对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消毒通风、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疫情严重的地区,要适当加密消毒通风等措施频次。要严格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并灵活采取抗原检测、症状管理等方式提升健康监测针对性。提倡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两点一线”管理,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面的接触。要关心关爱从业人员,优先为一线服务人员提供N95口罩、消毒剂、抗原检测试剂、新冠治疗药物等防疫物品,优先接种疫苗,全力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三、高效开展涉疫应急处置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精准实施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涉疫管理,从业人员或旅客出现感染新冠病毒情况时,对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一般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对确认出现相关症状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作业;对感染已超过7天、症状消失或轻微、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转为阴性后,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岗位要坚持从严审慎,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坚持底线思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有针对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建立重点岗位预备队制度,如遇有突发疫情,要及时调度后备人员,确保重点客运站不关停、主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
四、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车辆停运或低负荷运行转向复工达产衍生的安全风险,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杜绝抢生产、抢效益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进一步强化营运客车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要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对驾驶员全面开展一轮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要做好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开展体温检测,预防驾驶员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或者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上岗;要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杜绝冒险运行。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视频培训、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道路客运经营者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当前道路客运领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要畅通12328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接诉即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要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违规甩客倒客等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营造道路客运行业良好发展环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调度督导、行业监测,及时纠正暂停或者限制非高风险区道路客运服务、限制客运车辆正常通行等过度管控行为,保障道路客运服务“应开尽开”、安全有序。
项目概况
购买救护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5-2022-14352
项目名称:购买救护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购买救护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内任一月份或任一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能显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所属时期/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 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 结论);如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 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 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买救护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参与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买救护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开标解密时长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五路16号
联系方式:0757-8628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系方式:0757-86319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631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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