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2(SZ)WS0009
项目名称:佛山市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云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管理平台运维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27日 至 2023年0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1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启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2)
5.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规定,并按照佛山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信息网络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3号楼8楼
联系方式:0757-83200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57-83209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欣
电 话:0757-8320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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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建设运营
佛山新城露天泳场项目
现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啦
让我们一起期待露天泳场
下一次美好的回归!
项目背景
露天泳场是2012年度十大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定位为全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水域面积1.2万平方米(长约250米,宽约50米),沙滩7500平方米,水深约1.6米,泳区设有成人游泳区、儿童戏水区、沙滩排球区、长280米的人造沙滩和绿化景观围绕着整个泳场。
露天泳场广场上设有游客服务中心、新城一卡通办卡中心、公共洗手间、咖啡厅、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服务中心功能包括:男女泳客入场换手牌处,淋浴间,临时物品寄存点,借用排球登记处、意见收集箱等,基础设施完善。
该项目于2012年5月投入使用。每年开放时间为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开放时间为14:00-20:30。设计同时可容纳2000人畅泳,池水以自来水为主要水源。现时,露天泳场免票入场,但需要实名制办理新城一卡通后(办卡工本费30元)后进入,一卡通永久有效(发卡数量约30万张)。
合作范围
由天虹路露天泳场入口到整个中庭位置、整个露天泳场围蔽区域。
项目合作运营方招募
坚持“产权不变、土地性质不变、业主不变、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商,择优选定。引进具备水上乐园和泳场运营、文化活动、轻食饮品等经验的运营方,负责项目的建设、日常管养和运营管理。
由运营方作为本露天泳场经营主体,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升级改造、业态规划布局、收费及运营管理。招募方对项目的建设运营拥有知情权、决策权、建议权、监督权、查核权。运营方必须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运营方承担。
项目期限及招募条件
(一)合作期限最长十年。
(二)招募方提供场地和现有设备设施,免收场地费用,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三)运营方需出资进行总体规划建设提升(包括水上游乐设施、沙滩设施、配套设施等),水域面积需保留一半以上作为泳场。
(四)提供收费方案、运营管理方案、新城一卡通解决方案、营运收支预算等。
(五)收费入场,需兼顾社会公益性,合同期内,泳季平均每天不少于100张免费票给全市市民预约入场。并且提供免费小规模浅水玩水区域(小型喷泉、无动力玩水设施等)。
(六)基础提升要求:
1、池底整体翻新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2、配套用房提升改造。
3、经营范围内景观修复提升。
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意向合作方需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工商注册登记,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有相关从业资质和从业经验,水上乐园项目运营经验不低于3年,运营过项目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
(三)参加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四)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管理能力;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有保底承诺。
(五)意向合作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审查通过的单位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合作方产生办法
(一)意向合作方须根据招募方对该项目的规划定位要求, 在报名截止日后(2023年1月6日)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效果图、提升建设方案、新城一卡通解决方案、收费方案、运营管理方案、营运收支预算、行业从业经历及经营业绩介绍等的设计规划图及文本资料。
(二)招募方将于2023年1月适时组织召开项目招商评审会,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从意向方的资质、业态资源、管理经验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合作方。
其他事项
露天泳场将同步开发给意向方进行实地考察,请意向方提前预约申请。联系电话:28331519、28331533
佛山市顺德区科桦文旅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露天泳场合作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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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分为两个单项工程建设,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其中: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工程用地面积约17749.08平方米,道路全长约561米。工程分两段,其中一段为规划纵一路,道路长约3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另一段为规划横二路,道路长约22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
(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工程用地面积约17704.12平方米,道路全长约598.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30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
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30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
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计划完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58232311.96元,最高投标限价:52409080.7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部分:主要包括车行道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自行车道5cm 彩色透水沥青砼(PAC-10)、人行道10cm C30透水混凝土、300*300*60mm盲道砖;路缘石敷设等。
(2)箱涵部分:新建55m箱涵,采用1-5*3m钢筋混凝土箱涵。涵台两侧设置C30混凝土搭板。
(3)排水部分:排水沟槽土方挖填运、铺设(II)级钢筋混凝土管;现浇混凝土污水、雨水检查井,C30混凝土八字式出水口等。
(4)给水部分:新增球墨铸铁给水管、各类阀门,阀门井及相应土方的开挖回填。
(5)照明部分:户外照明配电箱安装、双臂灯安装、三头投光灯安装、砌筑手孔井、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
(6)拆迁部分:电讯线迁移。
(7)海绵城市工程:树池卵石、碎石、DN200塑料管、路沿石开孔、防渗土工布、反滤土工布、护树板等。
(8)交通工程:标线、标识牌、标杆、花岗岩护栏、车行道中央分隔护栏、人行道护栏、警示柱、土方、模板等。
(9)绿化工程:乔木种植、灌木种植、台湾草及种植土、树木支撑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17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22330643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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