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分为两个单项工程建设,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其中: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工程用地面积约17749.08平方米,道路全长约561米。工程分两段,其中一段为规划纵一路,道路长约3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另一段为规划横二路,道路长约22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
(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工程用地面积约17704.12平方米,道路全长约598.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项目:30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
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2)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工程项目:30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
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计划完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58232311.96元,最高投标限价:52409080.7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广珠西线东侧道路、东部产业城西南侧)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部分:主要包括车行道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自行车道5cm 彩色透水沥青砼(PAC-10)、人行道10cm C30透水混凝土、300*300*60mm盲道砖;路缘石敷设等。
(2)箱涵部分:新建55m箱涵,采用1-5*3m钢筋混凝土箱涵。涵台两侧设置C30混凝土搭板。
(3)排水部分:排水沟槽土方挖填运、铺设(II)级钢筋混凝土管;现浇混凝土污水、雨水检查井,C30混凝土八字式出水口等。
(4)给水部分:新增球墨铸铁给水管、各类阀门,阀门井及相应土方的开挖回填。
(5)照明部分:户外照明配电箱安装、双臂灯安装、三头投光灯安装、砌筑手孔井、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
(6)拆迁部分:电讯线迁移。
(7)海绵城市工程:树池卵石、碎石、DN200塑料管、路沿石开孔、防渗土工布、反滤土工布、护树板等。
(8)交通工程:标线、标识牌、标杆、花岗岩护栏、车行道中央分隔护栏、人行道护栏、警示柱、土方、模板等。
(9)绿化工程:乔木种植、灌木种植、台湾草及种植土、树木支撑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2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险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17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757-277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22330643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的委托,拟对高明区更合镇中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ZC2022050GM
二、 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更合镇中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99151.52元
四、 采购数量:详见“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项目执行标准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①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原件在核对后当场退回。)
八、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四楼)。
十、 开标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四楼)。
十一、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0日止。
公示网站(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cgc.com/)
十二、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31
邮编:52852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谭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31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项目概况
重症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7313001
项目名称:重症监护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症监护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症监护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症监护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28日 至 2023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4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120号南海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757-6682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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