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狮山镇七甫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山镇七甫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9-440605-04-01-497105;招标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狮山镇七甫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七甫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七甫村古村落活化项目主要为修缮和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修缮游客中心、改造连齐黄祠堂、改造村史馆、改造村口牌楼、改造停车场标线、改造古巷建筑和修缮重铺古巷给水排水管道、制作安装导向图、指示牌、说明牌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合同工期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3.1设计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
①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包含审图时间),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10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根据代建单位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提供所需图纸及相关资料,并配合代建单位做好报批报审工作。
注:设计工期包含中标人完成施工图阶段设计工作的全部时间,中标人必须根据代建单位要求和项目总进度要求合理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并经代建单位确认。
2.3.2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施工图设计、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复核工程预算、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设计后续相关服务。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代建单位确认的施工图及经第三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
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招标控制价为:95.00%;施工图设计费投标费率招标控制价为:2.87%。
2.5承包方式:本项目的设计部分及施工部分均以固定中标费率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造价控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等与涉及本项目所有内容全部工作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代建单位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中标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6 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1对拟派项目经理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证书。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1.2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1.3 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5.1.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1.5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2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4.5.2.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证书。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2.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5.2.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2.5拟派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4.5.3.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注: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4.5.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3.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9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1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递交)。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资料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3 年 2月 1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2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3年2月1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3.5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南海分中心会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投标人应密切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及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通知。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9.4招标人同期有狮山镇石澎澎边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狮山镇七甫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狮山镇狮北敏溪村古村落活化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评标、定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三个项目的投标,但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上述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推荐其为余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3133237
传 真:0757-83133237
电子邮箱:gd_zds@126.com
佛山市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展达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玉成一巷23号厂房维修及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FSMS2022003GM
二、 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玉成一巷23号厂房维修及装修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48096.4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详细内容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五、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间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 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七、 其他事项说明: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月5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12日00时00分。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09:00-09:30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一楼大堂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疫情防控要求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最新的疫情防控提醒。
八、 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和下载采购文件(具体获取采购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一楼大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一、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开标(3)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三、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0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展达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15楼06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61811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3 1901 7706
电子邮箱:2630606285@qq.com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刘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61811
联系电话:183 1901 7706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预计春运期间我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偏低0.2~0.5℃,降水量较常年正常略偏少。春运期间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主要冷空气过程有4次,大致出现在:1月上旬后期(弱)、1月中旬中期(中等偏弱)、1月下旬前期(中等偏强)、1月下旬后期(中等)。春运期间平均气温:13~14℃,最低气温:7~8℃。春运期间降水量:30~40毫米。发生类似2008年大范围持续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可能性较小。
一、春运客流形势分析
今年高校学生放假较早,且春节比往年来得早,务工人员返乡会有所提前,学生流、务工流较同期有所减少。但2023年春运处于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期,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从客流出行分析,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探亲、旅游、复工等出行量会反弹,客流整体回暖并有较大幅度增长状况。
2023年春运,预计轨道交通和跨区域中长途客运有较大增长,市内流动和短途出行将更加频繁。预测全市旅客发送量约320万人次(不含地铁和公交),同比增长73.32%。其中铁路旅客约164万人次,同比增长143.96%;公路旅客约151万人次,同比增长32.91%;民航旅客约5万人次,同比增长33.71%。随着公众出行政策环境的优化,选择私人自驾出行的人员会有较大增长,道路保畅任务将进一步加重。精准施策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对比往年将更为复杂。
二、春运运力保障
为有效保障春运期间运输能力,铁路、民航、公路等各运输单位已提前做好运力供给调配,春运期间各领域运力较为充足。道路运输方面,全市共可投入客运车辆1857辆,公交车6861辆,巡游出租车1532辆,网约车21452辆;铁路运输方面,佛山火车站春运期间计划每日安排旅客列车20趟次,预留1对K842/841,凭调度命令开行;佛山西站计划每日安排铁路运力338列;民航方面,佛山机场整个春运期间计划安排出港航班260架次。
此外,全市已安排140辆应急客运运力,为春运应急疏运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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