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3月团区上旬简报
一、“喜迎二十大 志愿建功行”2022年度三水区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启动
5日上午,三水区举办2022年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启动仪式。仪式上,团区委书记叶俊凯为三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志愿服务队、三水区青听志愿服务队等四个新成立的志愿服务队授旗并为“新时代青年志愿林”举行揭牌仪式和植树活动。同时,“零塑行动”环保项目代表向企业捐赠可降解环保袋机,助力三水塑料污染治理。
二、南山镇举办志愿服务总队授牌授旗仪式暨箭牌家居“青年之家”揭牌活动
3月3日上午,南山镇志愿服务总队授牌授旗仪式暨箭牌家居“青年之家”揭牌活动胜利举行。南山镇党委书记钱静瑜,共青团三水区委书记叶俊凯,共青团三水区委副书记徐绍星,南山镇党委副书记林国明,南山镇人大副主席、团委书记黄恒建,三水区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张世烨,箭牌家居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基地总经理刘雪祥及来自各行各业的志愿者们共同出席仪式。当天上午9时,南山镇党委书记钱静瑜、共青团三水区委书记叶俊凯在箭牌家居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基地为箭牌家居“青年之家”进行揭牌并一同参观箭牌家居“青年之家”,听取工作人员的讲解。随后,在南山镇人民政府召开三水区南山镇志愿服务队授牌授旗仪式暨南山镇2021年度“最美志愿者”颁奖大会。大会对南山镇志愿服务总队、南山镇旅游行业志愿服务队等7支志愿服务队进行授牌授旗并向各志愿服务队队长颁发聘书和任命书。大会最后,向南山镇2021年度“最美志愿者”颁发了证书和奖杯,“最美志愿者”代表唐翠容、黄兴荣上台进行心得分享。
三、三水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团三水区委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3月8日上午,三水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团三水区委开展巡察,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巡察组及团区委机关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上,巡察组组长杜永平作了动员讲话,明确了巡察的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团区委书记叶俊凯代表团区委作表态发言,强调要以这次接受巡察为契机,全面加强团区委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最后,巡察组组织与会人员对团区委机关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并张贴了巡察公告。
四、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塘办事处获评“2021年度佛山市三水区青年文明号”集体。
2021年,全区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发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精神,积极开展各类见行见效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先进集体。在创建区级青年文明号期间,大塘社保办不断深化创建活动的内涵,引导本办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身建设,业余时间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创青的动作成功带领大塘社保办青年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立足岗位产出更大的文明效果和社会效益,为十四五开局贡献更多青春力量。
荷城街道2021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22-00506
(二)采购项目名称:荷城街道2021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合同预算总金额(磋商最高限价):人民币1472038.00元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荷城街道2021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三)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社保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供应商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 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公示网站(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为准):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有意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以下公示网站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三)方式:网上在线获取。
(四)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二)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即西安实验小学旁。
五、开启
时间:2022年4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即西安实验小学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在公示网站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温馨提示1:
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提交响应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温馨提示2:供应商请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点击网站右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并认真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0757-8823232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五楼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622199
发布人: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2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禅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7〕133号)和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报告上关于“务必成为绿色生产领头羊,打造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产业园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我市2022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附件1)和2021年在我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要求,督促列入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http://www.gdqjsc.com”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2022年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无特殊原因拒绝、拖延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未列入名单的企业可向所属辖区工信(发改)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申请,并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
二、请各区做好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质量,对在我市内开展清洁生产咨询服务的机构,由验收专家组对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附件3),区工信(发改)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汇总(附件4)并联合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建立清洁生产验收结果抽检制度。为保证清洁生产工作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清洁生产验收结果定期抽检。对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对咨询服务机构不按照规定内容、程序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核报告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
1.佛山市2022年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2021年度佛山市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
3.专家对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表
4.各区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0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冯震宇,电话:83994960;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孔结文,电话:83994878)
附件下载:附件1 佛山市2022年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et
附件下载:附件2 2021年度佛山市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xlsx
附件下载:附件4:各区咨询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doc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