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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标准产品消费者权益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2-03-24     人气:917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
概述:以规范佛山标准产品消费者权益保障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该办法将于2022年8月1日开始施行......

  为加快打造佛山标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优品无忧”放心消费环境,3月23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佛山标准产品消费者权益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规范佛山标准产品消费者权益保障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该办法将于2022年8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3年。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是佛山标准工作的亮点之一。根据《管理办法》,佛山将通过市政府设立的佛山标准产品消费者权益保障资金,包括开展佛山标准产品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有效期内退货先行垫付和对企业购买佛山标准产品责任保险补贴。


  根据《管理办法》,消费者购买佛山标准产品,不仅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有效期内退货,还能享受先行垫付以及产品责任保险。消费者通过佛山标准产品消费维权专用平台申请佛山标准产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或者三包有效期内退货,生产企业在限期内不履行退款的主体责任,管理机构从市融担基金项下先行垫付资金开展款项垫付。


  此外,生产企业还将为佛山标准产品购买产品责任保险,以佛山标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对他人的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为具体承保内容,以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佛山将按比例对企业购买佛山标准产品责任保险进行补贴,每家企业年度获得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为打造佛山标准产品金字口碑,《管理办法》还提出,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达到3次,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回款先行垫付资金达到50万元的,市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佛山标准产品证书,其不再享受佛山标准产品消费维权保障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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