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小㘵-平山一期安置区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小㘵-平山一期安置区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046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7日 17时0分~2023年2月2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59.26387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4.1工程施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4.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地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或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备案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工作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即可。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声明、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声明企业”、“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 10时0分 - 2023年2月2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7日 17时0分 - 2023年2月28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 9时45分 - 2023年2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近日,《广州市志愿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将于2023年3月5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普及志愿服务法规政策知识,助推志愿服务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在广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广州市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广志协”)启动《规定》系列宣讲活动。2月3日,首场课程在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9楼会议室正式开讲,广东省在穗组织、市级志愿服务组织等共33家有关单位、53名代表参加。广州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绍滨作开班动员。
首场课程中,广东省团校(广东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会长谭建光就《规定》的重要作用和主要内容展开介绍,并带领大家回顾了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和制度措施,以生动鲜活的案例阐述了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四川等地区志愿服务政策法规的探索情况,帮助志愿服务工作者更加有效地理解和认识法规政策,增强依法依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
关于《规定》,专家这样说:
谭建光教授表示,《规定》的颁布实施将在推动新时代志愿服务发展繁荣、推动村居志愿服务全面活跃、推动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发展、推动志愿服务法规制度落实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另一位《规定》宣讲专家,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小军在研读时表示,《规定》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志愿服务的新使命、新定位和新价值,体现出很强的广州地方特色和战略导向性,为广州志愿服务事业的创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关于《规定》,学员这样说:
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研发部总监李隐表示,《规定》提出“推动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协同发展”,为社工机构开展专业服务、资源链接以及联动各方主体为有需群体提供适切服务提供了法制保障,未来我们也将继续走在“社工+慈善+志愿服务”发展模式的实践道路上。
广州市和众泽益志愿服务中心项目经理谭伊雯表示,《规定》在健全志愿服务信息管理方面,提出了实现市、省、全国层面的互联互通的内容,将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精准化管理,实现信息对接和资源共享,帮助管理者提高志愿服务效能。
广州市妇女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吴洁仪表示,《规定》的发布为推动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提供了重要指引,接下来将根据《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巾帼志愿服务标准化制定、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
关于《规定》,还有这些课程安排:
据了解,首轮宣讲活动共有5场课程,由广志协携手广州志愿服务联合会、广州志愿者学院、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市公益慈善联合会、市社会工作协会、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单位、组织共同开展,主要面向市级组织,包括市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慈善组织、青年志愿者等多个领域代表。
广志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邀请法律、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普法宣讲团,就目前广州市志愿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分阶段、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定》宣传,逐渐推动《规定》宣讲走进社区、走向一线,结合各区志愿服务特色,以社区摊位宣传、宣讲讲座、知识竞赛等多样化形式持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管理者对《规定》的认识,依法依规开展志愿服务。
202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从严惩治系统内的腐败分子,坚决防治“灯下黑”。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2.21万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72万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7000余件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2200余件,处分23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人。其中,处分厅局级及以上干部77人、县处级干部460余人。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7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54万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000余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30余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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