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两所学校多名学生检出新冠阳性,家长慌了……
网传浙江杭州多名学生阳性
导致班级停课4天
对此
不少人提出疑问:
新一波新冠感染高峰要来了吗?
还有不少家长担心
未阳的孩子是否可以继续上学?
对此,专家表示:
目前形势向好
不太可能引起新一波的流行
最新:
总体可控,不必恐慌
据西湖区教育局官微20日消息,2月19日晚,网传浙江杭州西湖区某小学多名学生阳性,下周该班停课4天。
经调查,2月19日(周日)学校陆续接到二(3)班学生周一请假的申请,截至到傍晚18时该班共计10位学生出现发热症状,在家抗原检测显示阳性,初步考虑为新冠感染。学校根据乙类乙管处置预案,向疾控部门进行了报告并发布了班级停课4天的通知。
西湖区教育局表示,接报后,区防控办立即组织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联合开展调查处置。通过流调,抗原检测阳性的学生均无新冠病毒既往感染史,为首次感染,目前症状平稳,精神状态良好。“感谢各位网友关心!该校学生感染情况总体可控,大家不必感到恐慌。”
下一步,教育局和学校会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做好流行性传染病的校园预防和处置工作。
回顾:
杭州两校出现阳性学生
19日晚上
杭州多个家长群中
流传着一张西湖区某公办小学
二(3)班的家长通知书
该通知称,为了预防疫情在班级内的流行和传播,也为了更好保障每一个孩子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决定,2月20日—23日(周一至周四)停课四天,无身体不适症状并且抗原或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学生于2月24日回校上课。
而另一条消息也在各个家长群不断扩散:拱墅区一所公办初中已有多个班级出现多人新冠感染,而且感染的大多是此前没阳过的学生。
两条消息在家长之间不断发酵,让部分家长有些焦虑:“我们家两个孩子都还没阳过。是不是新一波新冠感染高峰要来了?”
据该所西湖区公办小学相关负责人,目前学校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后续安排,各项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请家长们不要恐慌。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后,这可能会成为常态。
而孩子就读于该所拱墅区公办初中初二的家长表示,据她所知,自己孩子班里就有数个阳性确诊学生。以她的孩子所在班级为例,凡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学生需要测抗原,其他没有症状的学生仍按正常节奏上学。确诊阳性的学生居家学习,其他学生可以继续上课。
“我们发现班里几个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并确诊阳性的同学都是此前没有阳过的。”这名家长说,从班级群的反应来看,可能已经经历过疫情感染高峰,家长们都挺淡定的。
疑问:
新冠“消失”了吗?
虽然消息是真的
但家长们确实不必太恐慌
部分家长觉得
身边已经好一阵没有人感染新冠病毒
新冠不是已经“消失”了吗?
怎么又突然出现在杭州的中小学?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月份以来发布的6次《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1月30日核酸检测阳性数2.4万例,2月6日核酸检测阳性数为0.9万例,2月13日为8847例,2月16日为10720例。虽然核酸检测阳性数及阳性率已大幅下降,但是感染者人数仍然存在。
图片来源: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根据2月18日中疾控发布的《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情况》,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16日,全国共发现本土重点关注变异株15例,其中,1例XBB.1,1例XBB.1.5,1例BQ.1,5例BQ.1.1,1例BQ.1.1.17,4例BQ.1.2和2例BQ.1.8。对比此前中疾控发布的《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情况》,本次新增1例BQ.1变异毒株病例。而在2月15日发布的通报中还新增了1例XBB.1.5毒株。
“目前来看大形势是比较好,但是是否有新的变异株出现和流行、是否感染率有增高回升、是否从境外传入新的毒株等问题,仍然是我们监测的重点。”著名公共卫生与流行病学专家曾光表示。
“新冠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失。”曾光表示,对于公众而言,还是应该保持谨慎,做好基本的防护措施。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感染病中心首席专家蔡卫平2月18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我国在前段时间已经有较多人群被感染,形成了一定的群体免疫,所以目前不太可能引起新一波的流行。
因此,杭州个别学校出现多个班级或者多个学生感染新冠病毒,也是正常现象,并不代表新一波流行的开始。而且眼下甲流、诺如病毒感染也进入多发期。即便孩子出现发烧等症状,也不一定是新冠病毒,建议家长第一时间测一下抗原。
建议:
这段时间该怎么防护?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北京疾控中心发布的相关提醒,防疫要点如下:
1.建议广大师生开展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不带病到校学习和工作。
2.坚持勤洗手、常通风、规律作息、健康饮食等良好卫生习惯,注意咳嗽礼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3.如有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学校健康观察室排查,根据病情回家或就医,不带病上课。
4.坚持多病共防,目前仍是流感、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的高发季节,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同时,注意个人防护和手卫生、食物严格清洗加工、科学消毒污染物等措施,做好相关疫情防控。
1.招标条件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顺发改资(北滘)〔2022〕11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二期)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伦桂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北滘镇三花片区伦桂路东侧,建设用地面积约45671.47㎡,总建筑面积约为8.15万㎡。办学规模为初中36个教学班(学位1800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体育馆、食堂、宿舍、运动场、室外活动场所以及连廊和地下室部分等。本项目建设总投资费用约50226.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9835.44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48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施工工期4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644878.6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中标人具体组织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结算、审计等管理和控制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整理归档,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资料等工作。中标人同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任务安排。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2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教育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0757-26335914
电 话: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大厦15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47572443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关于组团参加广西桂林高校招聘会暨开展政校企人才信息交流活动的邀请函
各企业负责人:
为积极走出去,择优引进来,全力为辖区企业招揽人才,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支撑,努力实现校企之间的信息、人才、技术资源与物质资源共享。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拟组织12家辖区内的重点企业赴广西桂林参加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和开展政校企人才信息交流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行程安排
二、参会对象及费用
各企业可派出1名企业负责人或人力资源负责人参加活动,全程所需费用由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若企业超过1人参加的,需企业自行承担其增加人员的高铁费及食宿费)。企业可按需自行携带展架等宣传资料参加招聘会。
三、报名办法及截止时间
有意参加广西桂林参加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会的企业填写招聘信息表(附件1)、报名回执(附件2)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至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邮箱。
同时企业需按照学校邀请函(附件3)进行报名,并将报名截图一并报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邮箱。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至2023年2月22日止,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联系人:严先生,邮箱地址417238796@qq.com,电话:82500619,注明:企业名称+桂林招聘会)。
附件:
1、招聘信息表
2、报名回执
3、学校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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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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