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街道关于保安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结果的公示
站前街道保安服务项目,经站前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综合评分比选,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候选单位。
广州市南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二候选单位。
上述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2月28日。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荔湾区站前街道办事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站前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联系电话:020-86433194。
特此公示。
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现就金花街下属二个事业单位财务审计业务进行公开询价:
一、询价内容
1.金花街市容环境卫生站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审计;
2.金花街除四害消毒管理站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审计;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2.具备本业务需求相类似的成功案例。
三、公告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
四、询价现场会
2023年3月1日上午10点在荔湾区和安西28号之一3楼执法办(环境整治办公室)召开询价现场会,有意向报价的单位参加,现场了解业务诉求。
五、报价方式及要求
2023年3月3日下午6点前,将报价资料(含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价书及相关案例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荔湾区和安西28号之一3楼金花街道执法办(环境整治办)办公室,(联系人:冯先生,1996623558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六、中选人确定
我方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资料和报价综合衡量,选择本次询价中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七、咨询方式
1.地址:荔湾区和安西28号之一3楼金花街道执法办(环境整治办)办公室;
2.联系人:冯先生,19966235589;
3.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特此公告。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7日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6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适应24小时应急值守;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荔湾区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6.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295299163@qq.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599789,监督电话:020-8159978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岗位需求表.doc
2.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doc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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