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西安粮库信息化建设和区粮食储备库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粮库信息化建设和区粮食储备库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3(GM)WS0002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粮库信息化建设和区粮食储备库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9,17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粮库信息化建设和区粮食储备库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9,171.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粮库信息化建设和区粮食储备库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安粮库信息化建设和区粮食储备库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第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肆级或以上证书;如供应商在广东省外获得《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肆级或以上证书的,则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肆级或以上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25日 至 2023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2号
联系方式:0757-8882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地 址:高明区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862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湘鹏
电 话:0757-88620829
1.招标条件
顺德区德胜体育中心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2019]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运营管理及(装修工程、景观园林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德胜体育中心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办德胜河以北,顺德港以西地块,总投资约为29.9亿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78万平方米,包括本项目所有体育场馆(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其中包含20000座综合体育场1个、12000座综合体育馆1个、2000座训练馆1个、2000座游泳馆1个、配套停车位约1200个)和户外场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
2.3 运营管理期:运营期限为20年。自正式运营日之日起20年。其中:运营期前5年为市场培育期,其余年份为项目发展期和稳定经营期。
代建服务期:本项目的代建服务期为 39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代建管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运营管理招标内容:对顺德区德胜体育中心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负责运营维护和管理期间对顺德区德胜体育中心运营维护和管理范围内的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工作,向公众提供体育服务及相关配套商业服务,并通过经营享有获取本项目经营性收入和财政补贴(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为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并获得的公益服务专项补贴资金)的权利。运营期届满时,将本项目所有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无偿、完好的移交给委托运营合同甲方及/或甲方(政府)指定主体。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委托运营合同。
2.4.2本项目代建招标内容:德胜体育中心的装修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及泛光照明工程实行施工代建。代建单位按照《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代建单位的职责,对本项目代建范围内的代建管理负总责,并负责装修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前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代建范围内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招标采购、施工进场协调、施工、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交付、结算、竣工决算(代建人负责委托部分)、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移交以及建设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项目代建合同。
2.4.3公益服务专项补贴资金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8000000.00元;
代建管理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6510000.00元。
2.5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 。
2.6运营管理及代建安全目标:
(1)代建人应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制度,避免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2)代建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管理责任,并与各有关施工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合同单位各自承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代建人应控制专项安全管理资金的支付,监督检查各施工承包人建立的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是否系统、完善。
(4)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合同约定和要求维护项目设施设备,确保项目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体育服务及相关配套商业服务。
2.7代建质量目标: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并通过有关政府建设工程验收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配合德胜体育中心土建总包单位申报鲁班奖等奖项(如有)。
2.8投资管理目标:力求实现代建项目预算不超概算。同时代建项目工程结算不得超过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额暂定为3.1亿元,最终以代建范围内装修工程、景观园林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经批复的预算建安费为准。
2.9其他管理目标:文明施工,代建服务期内争创“零投诉项目”。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运营管理及施工代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以承担运营管理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运营管理工作的单位只能为1家),以承担装修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代建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1 对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
(1)具有3年(或以上)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经验;
(2)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具有国家级(或以上)体育赛事运营管理或保障经验。
【注:须提供(1)投标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出具的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的体育场馆管理经验证明(如体育场馆管理经验非投标人本单位的,须提供可证明具有体育场馆管理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2)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投标人与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签订的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务合同复印件;(3)赛事组委会颁发的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或赛事组织方案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如投标人拟派的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为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人员,则另须提供投标人股权比例或出资比例证明材料、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体育产业类内容)复印件证明材料。】
4.4.2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运营项目中担任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或有在其他运营项目中担任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但中标后且在本项目正式运营前及时撤离。
4.4.3 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对投标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4.5.1 对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以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推算),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如执业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
4.5.2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代建项目负责人但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撤离。
4.5.3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代建项目负责人的同时,再兼任其他项目的代建项目负责人职务的申请。
4.5.4 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代建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代建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需提供(1)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投标人与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签订的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务合同复印件。(2)如投标人拟派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为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人员,则另须提供投标人股权比例或出资比例证明材料】
注:拟派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代建项目负责人不能互相兼任,并且在本项目均不能再兼任其他职务。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8 对投标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提供)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以委托运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体育场馆项目运营业绩【运营的场馆为单个体育馆(座位数≥6000 座)或单个体育场(总座位数合计≥20000 座)或单个游泳馆(座位数≥1500 座)】。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1)须提供投标人的委托运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公章)。委托运营合同的业主(甲方)须为场馆产权单位或经授权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由当地政府出资设立的各级平台公司等),转包或转委托的业绩不予认可。PPP项目的实际运营主体的运营业绩予以承认。(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的业绩,则须提供投标人股权比例或出资比例证明材料。
4.8.2 投标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体育赛事承接合同签订日期或体育主管部门(或协会)授权(或认定)的证明材料上日期或该项目实际举办日期为准)主办或承办或协办过至少一项国家级(或以上)体育赛事。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1)须提供投标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的承接体育赛事承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该体育赛事已获国家级(或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或总会或单项协会】授权或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的业绩,则须提供投标人股权比例或出资比例证明材料。
4.8.3投标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提供)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代建方或建设(项目)管理方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项目或作为房地产建设单位承担过1项配建项目。
注:项目内容须包含装修工程、景观园林工程、泛光照明工程中的1项或多项建设内容。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等)。(2)房地产配套建设项目须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键页(指能清晰反应房地产配套建筑项目信息的关键页),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注:(1)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与政府方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的业绩,则须提供投标人股权比例或出资比例证明材料。
(2)PPP、BOT、BT、BOOT、BOO、TOT、EPC、项目全过程咨询、投资人或特许经营等投资建设的非代建业绩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若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邮 编: 528325
联 系 人: 曾工、戴工
电 话: 0757-22836885、0757-2283687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0757-83939027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2655134720@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2月28日宣布,由于目前香港疫情整体风险可控,从3月1日起解除所有场所的“口罩令”,在室内、户外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均不用戴口罩。
香港特区政府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全面撤销“口罩令”代表所有社交距离措施结束,香港全面恢复正常。
香港特区政府2月27日发布提醒,从3月1日起,香港公立医院及安老院和残疾人士院舍的核酸检测要求将以快速抗原测试替代。由于强制核酸检测要求全面撤销,香港社区检测网络的免费核酸检测服务也将从3月1日起停止。特区政府表示,届时香港21个社区检测中心及检测站会继续运作,在每日早上10时至晚上8时为巿民提供自费核酸检测服务。
此前,澳门已放宽室外限制。2月26日,澳门特区政府新冠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2月27日起调整要求佩戴口罩的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所有在室外地方逗留的人士不要求佩戴口罩。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