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企业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规定,决定注销广州市业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请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相应监督管理工作。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注销编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有限期 | 注销原因 |
1 | 粤穗WH应急经证销字 〔2023〕440112008号 | 广州市业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 粤穗WH应急经证字〔2020〕440112133 | 2020/8/31-2023/8/30 | 企业提出申请 |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
- 项目名称: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6、CA1207019地块项目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083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3日 12时0分~2023年3月24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749.5548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 10时30分 - 2023年3月24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3日 12时0分 - 2023年3月24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 10时15分 - 2023年3月24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出行的司机注意啦!
3月10日12:00时起,
七滘大桥将实施限高限载
交通管制措施,
为期3年!
经公路主管部门定检,S268省道顺德区七滘大桥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为三类桥梁。为确保桥梁结构及运营安全,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3年3月10日12:00时起,对七滘大桥实施禁止高度超过3.3米或总质量超过25吨的货运、客运车辆及专项作业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3年3月10日12:00时起至2026年3月10日12:00时
二、限高架设置位置
限高架位置平面图
三、出行指引
超限车辆请绕行江门大道或广佛江珠高速,绕行路线如下:
(一)杏坛往均安方向:
1.百安路—高富路/杏龙路—江门大道—广中江高速—Y802/百安路;
2.百安路—高富路/杏龙路—广佛江珠高速—泰安路/广中江高速—百安路。
杏坛往均安方向
(二)均安往杏坛方向:
1.百安路—Y802—广中江高速—江门大道—高富路/杏龙路—百安路。
2.百安路—泰安路/广中江高速—广佛江珠高速—高富路/杏龙路—百安路。
均安往杏坛方向
(三)公交线路、非机动车、行人路线交通组织不变。
(四)未超过25吨的大型客车、公交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可通过人工通道过闸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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