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原铺尾铺的土地-1租赁权竞投项目网上公开竞投的公告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原铺尾铺的土地-1租赁权竞投项目
网上公开竞投的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镇交易所”)受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单位详细名称)委托,将于2023年3月13日8:00时起至2023年3月13日11: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原铺尾铺的土地-1(出租物业名称)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3月13日8:00时起至2023年3月13日11:0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1.本项目竞投范围、交易底价、保证金及用途要求:
序号 | 资产 名称 | 资产 编号 | 资产 地点 | 占地面积 | 建筑 面积 | 用途 | 起租价 (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年) | 租期 | 资产 权属 |
1 | 原铺尾铺的土地-1 | 10900030001 | 南田 | 2亩 | / | 临时停车场 | 24000元 | 50000元 | 100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拟对原铺尾铺的土地-1进行公开招租。
2.2竞租人资格要求
2.2.1户口本内成员无欠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任何租金的,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本股份社股东(含村居股东及社会股东)。
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均无欠本集体任何租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其中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 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注意: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的,招租方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2.3、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对竞价标的物进行任何违章搭建、不得从事养殖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及宿舍用途。
2.4、重要事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本单位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实施推进“三旧”改造等情况时,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资产无条件交还给甲方,本合同同时提前终止,在乙方无发生违约行为条件下,甲方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纳未使用期限的租金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属乙方的所有物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完毕。
3.竞租方式
3.1本次竞价于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竞价,采用明价竞价(参与竞价人员信息由平台保密处理,以“竞买号”代替展示)。
3.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直至竞价结束,以系统提示为准。
4.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软件服务费缴纳要求
4.1参与本次竞价每个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原铺尾铺的土地-1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具体缴纳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4.2本项目标的物租赁权竞得人(承租方)需承担本项目发生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需根据页面提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工作。如竞得人需要开具发票,可根据淘宝订单界面“开票入口”指引,申请发票开具。(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投公告同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局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阿里拍卖平台等网站上发布,且在招租人所在范围内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姚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328620
竞投平台: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监督部门: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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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土地发包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38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14日10:00在范洲村委会对该社的土地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南山仔土地 | 51.31亩 | 45000元/年 | 15年 | 10000元 | 45000元 | 合法合规 经营 | 每次递增在前三年的基础上递增15%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根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44060820001)详见附件,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地块靠近林区范围,建设过程需做好森林防火措施,并到荷城街道林业站签订防火责任书,禁止在该地块上种植桉树。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类型经营。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进行建设、禁止擅自对原有建筑进行翻建、加建、改建,如需建设农业设施,请先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发包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发包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3月14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村委会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范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61246462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村心地-4等一批租赁权竞投项目网上公开竞投的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镇交易所”)受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单位详细名称)委托,将于2023年3月13 日8:00时起至2023年3月 13 日11: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村心地-4等一批(出租物业名称)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3月13日8:00时起至2023年3月 13 日11:0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1.本项目竞投范围、交易底价、保证金及用途要求:
序号 | 资产 名称 | 资产 编号 | 资产 地点 | 占地面积 | 建筑 面积 | 用途 | 起租价 (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年) | 租期 | 资产 权属 |
1 | 村心地-4 | 1080023 | 村心 | 0.222亩 | / | 仓库、停车场用途等 | 6216元 | 5000元 | 111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2 | 村心地-7 | 1080026 | 村心 | 0.48亩 | / | 仓库、停车场用途等 | 13440元 | 50000元 | 24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3 | 村心地-8 | 1080027 | 村心 | 1.76亩 | / | 仓库、停车场用途等 | 49280元 | 50000元 | 88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4 | 锦龙岗南地2 | 1080051 | 南边 | 1.91亩 | / | 仓库、停车场用途等 | 57300元 | 100000元 | 955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5 | 南边原房屋安置的土地 | 1080060 | 南边 | 2.16亩 | / | 仓库、停车场用途等 | 32400元 | 50000元 | 1080元 | 1年 |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拟对村心地-4等一批进行公开招租。
2.2竞租人资格要求
2.2.1户口本内成员无欠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任何租金的,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本股份社股东(含村居股东及社会股东)。
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均无欠本集体任何租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其中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 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注意: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的,招租方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2.3、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作带有制造、加工等性质的工场或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对竞价标的物进行任何违章搭建、不得从事养殖行业、不得从事废品回收及宿舍用途。
2.4、重要事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本单位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实施推进“三旧”改造等情况时,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资产无条件交还给甲方,本合同同时提前终止,在乙方无发生违约行为条件下,甲方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纳未使用期限的租金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属乙方的所有物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完毕。
3.竞租方式
3.1本次竞价于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竞价,采用明价竞价(参与竞价人员信息由平台保密处理,以“竞买号”代替展示)。
3.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直至竞价结束,以系统提示为准。
4.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软件服务费缴纳要求
4.1参与本次竞价每个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村心地-4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村心地-7、村心地-8、南边原房屋安置的土地的每个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锦龙岗南地2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具体缴纳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4.2本项目标的物租赁权竞得人(承租方)需承担本项目发生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需根据页面提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工作。如竞得人需要开具发票,可根据淘宝订单界面“开票入口”指引,申请发票开具。(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投公告同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局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阿里拍卖平台等网站上发布,且在招租人所在范围内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姚小姐 联系电话:0757-23328620
竞投平台: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监督部门: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陈村镇锦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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