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杏坛镇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项目—麦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2022年下半年顺德区杏坛镇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项目—麦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安装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麦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麦村3370亩鱼塘,鱼塘水深约2.5m。均利用现有内河涌(均为潮汐水位)进排水,进水利用潜水泵泵入,排水有溢沉管自流和潜水泵泵出两种形式。鱼塘养殖四大家鱼、生鱼和虾等,暂未明确划分各鱼塘养殖类别。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目标为养殖池塘尾水经收集治理后循环再利用(平均处理量<2000吨/日),或治理后外排尾水的COD、总氮、总磷、SS等主要指标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或受纳水体标准(今后广东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标准出台后,以强制标准的需求为准)。
2.3 计划工期:
工程工期为 9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566,884.68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022年下半年顺德区杏坛镇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项目—麦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安装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进水提升泵及配套管件、阀门及钢格栅检修板及围护栏杆,与提升泵或阀门相连的管道以泵坑内壁为界限,该界限1米内的管道属于本工程范围内;尾水设施处理范围内所有设备及设备相关的所有管道及配件(包含水生动植物)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具体包括如下:①水生植物、水生动物、生物填料、生物转刷、生态浮床(浮框)、围挡、防渗膜及用于固定池内设备的预埋固定件、木桩等;②各池坝之间连接的过水管道安装;③过滤坝内填料及反冲洗管道、阀门及管件,盖板等;④喷泉曝气机及配套设备等;⑤风机房内,曝气风机及配套的管道、阀门管件等(含轴流风机);⑥内回流水泵、管道及配套管件、阀门及钢格栅检修板及围护栏杆等。回用水泵配套管件、阀门及钢格栅检修板及围护栏杆,与泵或阀门相连的管道以泵坑内壁为界限,该界限1米内的管道属于本工程范围内。项目所属范围内全部供配电工程及电气、自控工程;紫外线消毒设备及配套设备(如有);流量计等配套设备(如有);在线监测设备仪表及配套采样泵、管道(含空调)及出水流量测量设备(如有)。以及与环境安装有关的、结构、永久供电、临电设施、临水设施、给排水、道路、交通、消防、防雷、绿色建筑、综合管线、人防、环保、绿化、消防设计、节能设计等相关的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对4.6.4款补充: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7 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3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须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3 月28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3 月28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社区新城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1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0757-2231751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信诚寰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沿江北路120号德信楼6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7-22120222
电子邮件:236202515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0]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服务-基坑深度5米(不含)以下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流域。
2.2项目建设规模:官山水系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部,在南海区涉及丹灶、西樵两镇,总面积约183km²,其中丹灶镇境内面积82.22km²(另有三水区境内汇水面积8.94km²流入丹灶镇),西樵镇境内面积100.78km²。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水污染处理工程、水安全保障工程、水动力改善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文化提升工程、智慧水管理工程六大项,具体包括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调蓄池工程、河涌整治工程、泵站工程、水闸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文化提升工程、智慧水管理工程等子项工程。本次基坑监测服务招标价约为6121931.00元。
2.3服务周期:实际监测服务期以基坑(槽)开工日期为起点,基坑(槽)工程完工(包括资料移交完毕)并沉降稳定(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可停止监测)的日期为终点。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槽)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本次监测范围主要为佛山市南海区官山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基坑(槽)【基坑深度为5米(不含)以下范围】监测及周边环境监测。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点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为准。
本项目基坑监测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90%。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深基坑工程的专业监测规范要求,并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DBJ/T 15-20-2016)、《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广东省标准)(DBJ/T 15-140-2018)等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如果国家、省、地方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或规定的,则按最新的文件执行。包括按规范要求及基坑变化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招标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EPC单位提供监测数据以及防患措施。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具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3)项的任意一项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范围需包含深基坑监测相关内容(须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
4.2.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投标联合体必须是由一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资质的单位,与一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要求
4.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或供排水_质量检测机构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土木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不少于2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4.6.1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土木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不少于2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关于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3月0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03月29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五室20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2楼)。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交易员)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上海村东平路北侧瀚天科技城B区产业区3号楼十四楼
联系人:高洁、张琪
电 话:0757-86086281、862324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
联系人:彭鹏程、刘嘉威
电 话:0757-81011663
电子邮件:gdld81011663@163.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猪供应商及分拣场地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G2023(CC)XZ0002
二、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猪供应商及分拣场地管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数量:一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须有牲畜批发/销售或者生猪批发/销售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日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日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3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3月24日17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 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
十、开标时间:2023年3月29日 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禅城分中心开标三室。
十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人:何建锋;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6
(二)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储备粮油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富锦路3号1座
联系人:陈镓劲;联系电话:0757-82591006
传真:/ ;邮编:528000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何建锋;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6
十三、其他说明: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工程招标项目,为企业组织招标项目,按招标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