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生前遗嘱将房产留给姐姐,妹妹享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小美、小丽是同胞姐妹,其父母在镇上有一套面积为85平方米的商品房,2021年4月,王父去世,未留下遗嘱。同年9月,小丽嫁至别村,王母一直和小美夫妇居住,由小美夫妇赡养至去世,父母所留的房产也一直由小美夫妇居住。王母去世后,小丽多次要求与小美平均分配父母所留的房产,但小美以王母生前留下了视频遗嘱,且有五位村干部签字作证,明确将该套房产留给自己为由,拒绝与小丽平均分配房产。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小丽起诉至法院。
普法:小丽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释法】本案中,该套85平方米的房产属于小美、小丽父母的共同财产,王父去世时未留遗嘱,则该房屋一半为王母财产,另一半为王父遗产。王父去世时的遗产继承人为王母、小美、小丽,即该套房屋的一半为王母、小美、小丽共同共有。王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通过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但她有权处分的是她所享有的该房产份额,她在视频遗嘱中将该套房产全部留给小美,其中对小丽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是无权处分,因此对小丽不产生法律效力。法院最终判决该套房产为小美、小丽共同共有,应按继承份额分割。
故:小丽可以根据继承份额享有房子的继承权!
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于6月18日、19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考试时间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6月19日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报名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
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9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18日
4月8日省、市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以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抓好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铝七条”专项整治的同时,将严格监管向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延伸。4月20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曾建新带队到南海区开展粉尘涉爆企业“粉六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曾建新副局长要求,粉尘涉爆企业要严格落实“粉六条”要求,按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规定落实、落细涉爆粉尘管理,要做好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抓好粉尘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教育和培训,及时清理清扫粉尘并妥善处置,确保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有效运行,积极开展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提高员工逃生能力,有效降低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和降低事故危害后果。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企业未针对性开展涉爆粉尘安全培训、粉尘涉爆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南海区要依法处理。
曾建新副局长强调,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持续加强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液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落实“铝七条”、“粉六条”、“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等措施,对构成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铝七条”、“粉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
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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