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涌居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信息公开
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涌居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信息公开 | |||
合同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涌居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涌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1440608MF47003754 |
中标人名称: | 主: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019353290XX;91330103773564529P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颜琦、李肖荣 | 合同金额: | 35302151.00元 |
合同单位(甲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新涌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合同单位: | 主:佛山市房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365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2/2/16 0:00:0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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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内容: |
(1)设计包括:根据项目可研批复文件、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本项目工程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相关技术服务(如施工工艺指导及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不包括村场市政规划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工程施工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的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修复、保修期服务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3)其它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估、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竣工图编制、劳动安全卫生评审、归档资料等,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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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项目编号:440604-2022-00434
二、项目名称: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规划咨询服务(2022-2023年度)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规划咨询服务(2022-2023年度)):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规划咨询服务(2022-2023年度)):
服务类(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繁玲、肖雨廷(采购人代表)、徐文红、赵静云、霍文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规划咨询服务(2022-2023年度)):2.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交通规划咨询服务(2022-2023年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方式:0757-82025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0757-82282160
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1.招标条件
里水镇贞慎南围堤围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里水镇贞慎南围堤围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泓安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贞慎南围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贞慎南围约895米堤围进行整治,包括建设总宽6.5米宽堤顶防汛通道、碧道,在堤围与水口水道河岸之间坦地进行慢行道、景观绿化建设等。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指令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 月 日;工期: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单位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46939.27(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对于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多个专业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
4.6.1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1.0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交易中心进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最新通知:
(1)进入中心须凭4月11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2)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5)中心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泓安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5637321
传 真: /
邮 编:52800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鄱阳村西区一巷28号
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0757-83390289
传 真:0757-83390289
邮 编:528000
电子邮件:hlhjg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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