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最新企业员工健康管理要求来了,事关“五一”小长假!
关于加强2022年五一假期
企业员工健康管理
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
当前,国外新冠疫情仍在高位流行,国内多省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员工流动性大、探亲访友等活动增多,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市企业员工假期期间健康管理工作,请严格按照《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做好2022年“五一”劳动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2〕47号)认真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放假前
(一)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宣导
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出游知识宣传,强化员工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倡导员工在粤过节休假,确需外出的,应严格审批手续。提醒员工和共同生活人员落实好个人防护主体责任。
(二)加强出行管理
按照“两限制两倡导”原则加强人员出行管理,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外出的,要求相关员工出发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三)提前做好假期各项工作部署
提前做好员工假期动向摸排,专人负责跟进假期排查工作,特别是涉封控管控和中高风险地区员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放假间
(四)严格场所管理
加强场所管理,每天定时对重点场所、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要求员工出入企业坚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粤康码及行程卡,对外来车辆、人员实行登记、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粤康码及行程卡,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
(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假期期间通过“粤商通”每两天至少申报一次员工健康情况。员工假期要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向企业和所在地社区报告,并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六)减少人员聚集
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
(七)做好返岗前各项准备工作
完善员工返岗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了解员工出行情况,特别是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员工情况,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按照属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确保返岗平安顺利。
三、放假后
(八)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倡导所有从省外返佛的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佛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企业报告,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
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企业防控组
2022年4月27日
注意啦!
网友们所说的“过劳胖”
其实不属于工伤情形!
什么是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对职业病的定义为: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现有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包括——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矽肺、哮喘)
✪职业性皮肤病(如光接触性皮炎、黑变病)
✪职业性眼病(如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
✪职业性化学中毒(如氯气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如放射性皮肤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
✪职业性肿瘤(如苯所致白血病)
✪其他职业病(金属烟热)
需要注意的是,办公室一族常见的颈椎病、屏幕脸、过劳胖、干眼症、腰肌劳损等疾病均未纳入法定职业病范围,都不属于工伤情形。
职业病是职业伤害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患职业病后的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可享受的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
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我今天很兴奋啊!”一向儒雅的香港企业家江炳霖喜形于色,站在江博士健康科技大厦(江博士总部大楼)的工地上,看着周边已建起的写字楼和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的企业总部大楼,未来一片繁荣的景象已烙在了他的心里。
江炳霖透露,江博士健康科技大厦将于明年年底建成,集研发、设计、营销、运营、结算、电商、培训于一体,并将根据城市规划条件、区域发展需要,结合周边环境,在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设施设备方面引入前沿高品质的设计概念,打造高品质的标杆工业商贸环境。
迁址桂城
高效对接一线资源
3月22日,江博士健康科技大厦正式动工建设,其所处桂城街道映月湖片区的聚元南路与桂平路交接处。一年半来,已有10家企业总部聚集映月湖片区,其中4家已于去年动工建设,现已可见10多米高的建筑。
在来到桂城前,作为国内家庭健康鞋的第一品牌企业的江博士健康鞋,成立已有23年。随着企业和品牌的高速发展,江博士于去年5月,把总部迁至桂城。广东足迹鞋业有限公司(Dr.Kong江博士)董事长兼总裁江炳霖表示:“近年来,我们企业以每年增加100家店的速度发展,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人才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设计师、软件工程师,还是会计、文职,在原来的工业区要招聘合适的人才日益困难。”
据了解,在迁址之前,江博士一直把华南营运中心、市场推广部等部门设置在广州,以便更高效地对接一线资源。“自去年5月迁址桂城,我们把上述部门也迁移至桂城,打通了资金、销售、研发、结算、行政等各项功能,聚集人才、信息、技术资源,不仅能满足企业发展的外联需求,更让企业内部的沟通与整合更高效。”江炳霖说。
增资扩产
打造工业商贸标杆
“能在桂城增资扩产、建设企业总部,建立研发运营‘大本营’,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夙愿。”江炳霖告诉记者,从企业提扩张诉求到成功拍地,仅用了6个月时间。“桂城街道的认真程度和办事效率真让我们惊讶。”江炳霖至今仍印象深刻,为了江博士的企业总部建设,桂城街道成立了专门的服务团队,不定期询问申报进度,提供指引服务,并打通绿色通道,尽可能为企业发展提速。
据了解,江博士总部大楼总投资2.4亿人民币,预计2023年12月建成。主要建筑包括两栋14层建筑,建筑高度80米,两栋地下车库联通,共2层。总部建成后,将集研发、设计、营销推广、运营、结算、电商、培训于一体,并将根据城市规划条件、区域发展需要,结合周边环境,在规划设计、方案设计、设施设备方面引入前沿高品质的设计概念,打造高品质的标杆工业商贸环境。
“江博士将以科技赋能,从鞋/鞋垫功能性的迭代开发、3D智能验脚仪的智能研发、足脊健康运动的专业服务等三大方面加大力量,继续传递足脊健康理念,将足脊健康带给每个家庭,打造家庭健康鞋服务品牌,朝着“足脊健康守护者”的目标前行,共谱足脊健康中国梦。”江炳霖说,总部建成后每年税收将不低于4400万元,5年纳税总额不低于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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