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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5-06     人气:193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新建垂直电梯39台,扶手电梯41台,合共新装电梯80台。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工期要求:本次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依照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的实际进度,配合南海文化中心项目的进度要求进行供货、安装、调试。乙方应根据现场的进度及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电梯的生产、进场、安装、调试等工作,不得影响整体工程的联合验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7,008,992.0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包括电梯的设计(含电梯基坑、井道、机房的图纸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含卸装)、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保及期间的年审、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还应包括和招标人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与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相关专业的接口配合。详见图纸、技术标准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7,008,992.01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


包检测等。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投标人应符合①或②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所投电梯的制造商。


②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2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未标明为B级或以上级别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②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上的最高限速须涵盖本项目电梯主要参数的提升速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4.3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②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4.4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不允许两个具备制造资质的单位成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已具备上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电梯)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投标设备(指垂直电梯)制造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4.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4.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4.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5月26日8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2年5 月26 日 9 时 30 分。


7.2 开标时间:2022年5 月26日9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二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获授权的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交易员的,还需在授权委托书备注投标人任一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③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宝石西路1号C时代南海互联网产业园(夏北综合楼)主楼3楼304B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工、陈工


电 话: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gddh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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