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三水旧海关大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三水旧海关大楼修缮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以 西党政办复【2021】509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西南街道财政资金。本项目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三水旧海关大楼修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桥东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拟对文保主体建筑及附楼的框架及外观做修缮修复,建筑结构补强加固,拆除与主体建筑无关的加建违建内容,清洗地面、墙体,修复地砖、楼梯、门窗、墙体、陶制排水管等,安装配电箱及照明系统,新建室外排水系统等。建筑占地面积约 450 平方米,四层,总建筑面积约 2250 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394054.55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29367.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区、市、省、国家的文物主管部门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资质换证。过渡期内,未办理资质换证的投标人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视为满足本条件,可参与投标)。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以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11月至2022年 4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任一方提供均可)
4.10.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 月 1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7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6 月 7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电话:0757-87618972
邮编:5281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萧工
电 话:0757-82282160
邮 编:5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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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和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本项目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取水工程勘察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1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
1) 本项目设计日焚烧固体废物规模为1800吨,配置2台9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102.00t/h的中温超高压参数(13.4Mpa[绝压],450℃)余热锅炉、1台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再热机组。
2) 本工程生产用水拟为取用北江水,距离本项目约6公里;生活用水为市政自来水,从填埋场附近自来水供水管网接入。
3) 本项目日最大取水量约为5000m3/d,年最大取水量约为:1825000m3/n。自来水每日供水量(暂定)为180m3/d。
2.3 勘察设计周期:明确取水工程选址选线后2个月内完成勘察。勘察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4个月内提交施工图,并满足本工程报审需要。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50000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95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0000元)
2.4.2招标内容
2.4.2.1设计阶段:本次招标包括取水工程从方案设计、可研报告编制(如需)、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报批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并配合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
2.4.2.2勘察阶段:取水工程各阶段勘察服务。
2.4.2.3设计工作内容:
(1)生产取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取水泵房的选址,输水管线管径确定,取水泵房的建筑、结构、设备布置、道路、绿化、电气(含防雷接地)、控制、消防、通风等设计;输水管线的路径、管道支吊架/管沟等设计,输水管线的交水点为厂区红线外约1米处。
(2)生活用水在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进厂道路现状市政给水管网DN200管开口接水至自来水加压泵站,经泵站加压后沿进场道路敷设至项目红线外1米(含自来水管道和加压泵房设计整套系统从方案设计至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
(3)取水工程建设的所需的全部报批文件,包括不限于选址论证报告(如需)、规划设计文件、消防报建等。协助招标方获取相关批复文件。
2.4.2.4勘察工作内容:
1)勘察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投标人应提供勘察各阶段的成果。
2.4.2.5成果要求:
(1)取水工程设计按各阶段深度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可研报告(如需)、初步设计、概算书、必要的报建文件、施工图纸、竣工图等。
(2) 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程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深度满足报审和施工。
2.5 承包方式:勘察设计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2.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 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同时具备上述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要求的单位申请投标,也接受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与具备上述第②点要求的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只限于由一个设计单位与一个勘察单位的联合体,且明确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的设计单位且承担设计工作的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不小于4000m3/d容量的水利工程类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具备勘察资质且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不小于4000m3/d容量的水利工程类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注:
(1)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勘察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施工图纸的设计内容)、初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施工图审查意见证明文件、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网页打印件。
(2)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完全反映相关指标要求,投标人可补充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要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同一项目满足勘察、设计业绩要求的,视为分别满足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担保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担保(保单)原件。提交电子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担保(保单)。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年6月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六楼北一单元
邮编:528000
联系人:卢工、朱工
电话:0757-88018628
传真:0757-83920398
电子邮件: bjzwjfs@163.com
广州是开放包容的国际化大都市。为努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启动2022“行遇广州”嘉年华主题活动,以在华旅居的外国友人为目标群体,通过城市探索线路设计大赛、海外达人采风等活动,深度展示广州的历史文化、城市景观、民俗风情,吸引在华旅居的外籍游客来穗旅游,共同读懂千年广州。
“行遇广州”嘉年华启幕 促外籍游客来穗旅游
本次“行遇广州”嘉年华主题活动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办,携程集团承办,从春季启幕,在约两个月的时间内展现花城广州的独特文化。活动期间,将展开一系列内容多元、形式多样的创新推广活动,通过“行遇广州”城市探索线路设计大赛、“行遇广州”海外达人采风活动等,着重宣传广州市内知名景点的自然风光和风俗人文,从多角度展示广州“吃住行游购娱”等多要素的深度体验,擦亮广州国际化城市名片,吸引旅居中国的外籍游客到广州旅游观光,提升广州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影响力。
线路设计大赛招募令发布 广邀全球旅游达人
作为“行遇广州”嘉年华的活动之一,城市探索线路设计大赛已于5月13日正式启动,将在全球范围征集广州旅游的创意玩法,聚焦于广州旅游线路的深挖与创新。大赛诚邀热爱广州且有想法的旅行达人,以及文化、美食等领域的旅行家一同参与这场盛事。活动期间,参赛选手可自由设计以广州为核心的市内2日游线路、周边城市联游3日游线路,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优质文化旅游攻略,具体参赛方式可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官方微博查看。据了解,广州市文广旅局将邀请文旅行业专家、资深旅行达人等组成评委会,对大赛收集到的线路进行严格筛选,最终将评选出20条主题精品线路,用户可至Trip.com平台对这些精品线路进行了解和体验。
本次设计大赛在为广州城市旅游线路产品赋能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挖掘出有创意、实用性强且符合当前游客需求的优秀线路,将广州旅游的玩法大幅开拓,从不同角度展现广州独特景色与文化,扩大广州文旅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向世界传递花城广州的绚丽多姿和岭南文化的别样魅力。
“行遇广州”城市探索线路设计大赛招募令
共绘新蓝图 广州打造政企文旅合作新典范
擦亮城市名片、打造创意玩法、强化国际化的广式服务……广州在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道路上,持续开展文化旅游精准营销,输出广州文化,讲好广州故事。近年来,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加强与携程集团等旅游平台和旅游企业的合作,进一步围绕广州文旅品牌打造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通过政企联动的形式开展主题推广活动,全面提升广州城市形象的曝光度和美誉度,促进广州旅游消费市场的提质升级,助推广州成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此次与携程共同发起的“行遇广州”嘉年华主题活动,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围绕广州这一座魅力花城,用精彩纷呈的活动彰显岭南文化自信,向全世界讲好广州城市故事,展示独特的广州城市文化。未来,携程也将发挥平台优势,持续为广州文旅的品牌打造献策献力,进一步促进当地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助力广州文旅产业高速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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