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要求,就做好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按规定报送年度专项信息审计报告
(一)报送内容
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含已确认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以及需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下同),每年均应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
(二)报告内容
1.经审计的年度专项信息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须注明年度总收入、年末净资产、年度捐赠收入、年度总支出、年度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年度管理费用以及年度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上年总收入的比例(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无需此项)、年度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无需此项)、年度支出的管理费用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等内容。
2.如年度审计报告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可直接报送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计报告中关于慈善活动支出、管理费用及上年总收入、上年末净资产的计算,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方式及时限
1.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请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业务办理系统(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中的“年度专项信息审计报告”事项报送有关材料。
2.各区民政局应汇总本区登记的社会组织报送的审计报告数据,填写《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财务专项信息一览表(区局填报)》后加盖公章,并于当年10月31日前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
二、及时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并开展等级评估
(一)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在确认资格前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且始终维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在有效期内,或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到期后六个月内重新获取免税资格;
(二)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设立或新认定的慈善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还应取得3A以上(含3A)评估等级,且始终维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不低于3A,并在有效期内。
三、有关事项联系方式
(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专项信息审计报告报送
联系部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
联系电话:020-83178731
咨询QQ:368497096
(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联系部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稽查处
联系电话:020-83179286
(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联系部门:市财政局综合税政处
联系电话:020-38923146、38923150
联系部门:各区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联系电话:020-12366
附件:1: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财务专项信息一览表(区局填报).doc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近日,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考核总得分为99.11分,在政府及法检类共40个部门中排名第2,为优秀等级。这是我局连续四年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2022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力推进行业信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实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市政务诚信监测指标任务,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创新信用监管模式,提升信用监管质效。近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出台多项助企纾困举措,对于采用承诺制办理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业务事项(主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承诺制信息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在受理和办理告知承诺制服务事项时,增加对申请人承诺践诺的信用状况核查,对未履行承诺且未修复信用的企业限制相关业务办理,进一步提升了信用监管质效。
二是规范信用信息归集,落实信用监管责任。落实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归集主体责任,规范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及时调整更新《“双公示”目录》,全面落实“双公示”要求。实现一体化平台审批管理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联合奖惩系统对接,抓好联合奖惩红黑名单应用。制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内部工作指引》,明确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分类标准、修复条件、程序和证明材料等,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守信践诺氛围。做好“信易贷”平台政策的宣传,配合平台功能推荐和业务推广,积极发动行业领域中小企业在全国信易贷平台(广州站)注册。建立信用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组织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平台宣传守信行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告知承诺制等便民利民措施,海洋、测绘行业信用宣传和创建文明城市、守法诚信宣传结合起来,对地勘行业信用监管、测绘质量成果监督检查、告知承诺制实行成效等进行宣传,通过“信用广州”、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守信行为,以案例反映信用建设成效,以信用典型引领社会诚信氛围。
下一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2023年信用工作要点、国家城市信用监测和市政务诚信监测指标,持续创新信用监管模式,进一步探索扩大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落实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信用状况核查,完善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测绘行业、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管理,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完善评价标准。在规划资源领域积极开展信用惠民便企创新应用,加大诚信宣传引导,以案例反映信用建设成效,以信用典型引领社会诚信氛围,推进规划资源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增科工商信字〔2023〕1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平台(现货交易)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增府办规〔2023〕2 号)及《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增科工商信字〔2023〕15号),现开展2023年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平台(现货交易)奖励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2023年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平台(现货交易)奖励事项
二、申报时间
1.2022年第四季度奖励
2023年3月28日-4月6日
2.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奖励
2023年每季度后次月11日—20日
三、申报方式
通过增城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engcedx.zc.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37号窗),联系电话:020-82628583;区南部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A10号窗),联系电话:020-32163321。(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政策咨询: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梁镇东、列秋怡,联系电话:020-82731392、82742343。(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平台问题:请联系技术工作人员,黎工,15616467273。(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其它注意事项
请开发区园区发展局配合宁西街发动开发区核心区内企业申报。各镇街完成全部材料初审后,将项目申报汇总表(按附件6申报汇总表格式),集中提交至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附件:2023年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供应链平台(现货交易)奖励事项申报指南.docx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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