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粤市监规字〔20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据《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省局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应当遵循主动、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局实施行政执法的业务机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省局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由受委托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录入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第五条 行政执法结果信息除应当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公开外,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公开:
(一)省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
(二)省局办公场所设置的公示栏或者电子显示屏;
(三)国家、省级开发建设的行政执法业务数据公示系统。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应当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可以采取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摘要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检查登记表等方式。
第七条 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摘要的,应当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书的文号、案件名称、当事人类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执法决定、执法主体名称、日期等。
第八条 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书的,应当隐去下列信息:
(一)当事人名字或名称;
(二)自然人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等;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等;
(四)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隐去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 行政执法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一)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公开后可能影响系列案件调查处理的;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情形。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执法主体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脱密脱敏处理后公开。
除属于第一款情形外,应当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公开全部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第十条 按照第九条规定不予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的,不公开理由应当在公开时限内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应当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应当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由实施行政执法的业务机构、派出机构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粤市监办〔2019〕793号)有关规定,经内部审核后予以公开。
第十三条 发现已公开的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不准确或者未隐去第八条规定信息的,应当及时更正。
公开了第九条不予公开情形的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立即从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撤下原信息。
第十四条 当事人认为与其自身相关的行政执法公示内容不准确,申请更正的,省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公示内容不准确的,更正并告知当事人;核实无误的不予更正,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和救济途径。
省局在核实期间认为需要停止公开该信息的,或者当事人申请停止公开,省局认为其要求合理的,可以暂停公开。
第十五条 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原因被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省局自收到相关决定或者生效裁判文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撤下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期限为3个月,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期限为3年,但被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超过3年的,公示期按照实际限制期限执行;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至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其他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期限为2年。
前款所称较低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不超过5000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不超过10万元罚款。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作出准予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的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参照适用本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近日,为推动落实“六稳”“六保”,佛山市、顺德区纪委监委先后对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此次重点整治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等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八大类问题,顺德区纪委监委牵头制作了专题漫画,提醒各位基层执法人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积极主动为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微型消防站作为距离居民身边最小应急单元,承担着扑救初起火灾、安全宣传教育、日常安全巡查等工作职责,具有快速反应、机动灵活的优势,是筑牢辖区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
火灾救援成功事故案例
2023年1月31日14时许,张槎白坭一公寓楼梯间垃圾着火,现场浓烟滚滚。白坭村微型消防站5名队员接到火警紧急出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灭火器对现场火势进行压制阻止其蔓延。从发现着火情到灭火只用了5分钟左右,由于处置及时,火势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近年来,张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积极探索、真抓实干,锚定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目标,立足微型消防站“四联四快”定位,在全区率先将村级微型消防站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切实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米”,巩固张槎模式“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保护好千家万户平安梦。
乘势而上强推动,联勤联防凝合力
近年来,张槎街道下大力气逐步补足消防设施短板,坚定不移推动未达到丙类的工业建筑消防设施增配完善。累计完成114栋工业建筑,加装喷淋、烟感系统面积合共111万平方米。与此同时,投入财政奖励资金586万元,全面提档升级15个行政村、18个村级工业园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858个消火栓加装水压监测和定位监测模块,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13个、充电位数1748个。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着部分微型消防站无人值守、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张槎街道党工委和上级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创新推行启动三级指挥调度制度,实施《张槎街道村级微型消防站落实同步接处警执勤联动工作机制》,启动15个村级微型消防站24小时联勤联防,建成“一点着火、多点出动、协同作战”力量调派格局。
自启动以来至今,累计接出警82宗(火警42宗,抢险救援2宗,社会救助38宗),其中及时发现将火情扼杀在萌芽状态的有13起,为灭火争取最宝贵的时间,为实现辖区警情“打早、灭小”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提升基建强指导,对标对表新要求
聚焦人员优化、装备升级、机制健全等方面,以务实举措扎实打基础、全面求规范,推动微型消防站“正规化”建设行稳致远。
人员选强选优。整合安全网格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力量资源,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将身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队员吸纳到消防队伍,灵活、合理地进行编组,建成一支综合素质高的应急处突队伍,现有专兼职消防救援人员达220余人。
装备配强配足。增配11辆灵活快捷、适合农村内部道路行驶的微型消防车,有效缓解发生火灾后大型消防车到不了现场的难题;配齐配全应急手电、呼吸面罩、氧气瓶等各类器材装备、物资5379余件,做到配置统一化、摆放规范化。
机制建强建实。由村支书、主任兼任站长,两委分管应急干部任副站长,明确岗位职责,严肃队伍管理,细化应急预案;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集中值班制,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6人,当好安全“守夜人”。
练武严训强基础,关键时刻显成效
面向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紧扣辖区火灾防控实际,在强化培训拉动、业务指导、比武练兵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微型消防站实战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不定期随机拉练。将拉动演练作为检验实战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纳入季度应急管理重要考核内容,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拉动”的方式,接到警情的微型消防站迅速到达集结点,并进行双干线2人3盘水带连接出水操考核,累计开展无预案拉动60场次,确保落实值班值守,遇警即动。
常态化现场教学。抽调优秀骨干成立帮教小组,按照人人达到“三知四会一连通,速度要在三分钟”的要求,“面对面”交流、“手把手”传授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落实器材装备检查等技能,累计组织开展微型消防站队员集中轮训21轮356余人次。
大舞台真比真练。以119消防宣传活动月为契机,举办15支志愿消防队伍业务技能大比武,注重突出技能、团体、实战,以比促练、以练促学,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寻找自身薄弱环节和差距,不断完善和提高业务素质能力。
下一步,张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将以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为契机,结合全街道产业结构、监管对象和行业风险特点,打好“安全生产+消防”、“监管执法+指导服务”组合拳,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不断提升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佛山之心”、实现中心城区到城市中心的重大跨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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