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获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被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广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坚持系统治理,提升断面水质,海珠区东朗断面平均水质达到III类,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重点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V类。一是强化科学治水,争取省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开展“广州市海珠区河流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建设”和“海珠湿地水环境生态影响调查评估”项目,通过入河排污口排查、暗管探测、深度溯源、无人船巡航监测等工作,为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和海珠湿地生态保护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强化涉水污染源管控,常态化开展东朗断面和全区74条河涌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督促重点工业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达标排放,清理整治“散乱污”场所280家。三是强化水质监测分析,定期监测断面及辖内河涌、湖泊及重点污染源水质,“10·22”疫情期间,对区内各方舱医院开展医疗废水应急监测,有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将再接再厉,继续深化治污攻坚,推动全区生态环境品质持续提升,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基于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命名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广州入选其中(全省有我市和珠海市2个地级市获得命名)。近年来广州市积极探索创新,托育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设置专门条款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印发《广州市托育服务体系规划(2021-2030年)》,制定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启动《广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草案)》立法项目。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职指导机构,全市11个区均对应成立区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凝聚托育工作合力。三是增加服务供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公立医疗机构为职工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积极探索社区普惠托育试点。全市共有婴幼儿托位6.03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58个,已完成备案托育机构223家,打造社区普惠托育机构32家。四是强化医育结合。依托国家区域儿童医疗中心力量,搭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体系。鼓励托育机构就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实现全市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指导全覆盖,2022年累计出具整改意见书927份。
(图:开展跨区建筑工地及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图:对辖区餐饮单位进行燃气执法检查)
(图:开展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图:开展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图:对占道经营、乱堆放、乱拉挂、乱摆卖进行整治)
(图:对占道经营、乱堆放、乱拉挂、乱摆卖进行整治)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环境提升专项工作部署,荔湾区城管执法局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积极行动、狠抓落实,通过巡查督导、联合整治、重点帮扶等工作措施,联合各街道同心协力踔厉奋发,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环境和谐有序。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提升工作有章法。聚焦城市环境提升目标,结合广交会以及创文创卫等保障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和广交会市容景观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三大片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对城市环境提升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措施、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成立城市环境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为统筹推进环境提升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坚持对标看齐,环卫保洁显成效。指导属地街道和保洁责任单位结合辖内保洁特点和人流密度,采取精锐力量攻坚重点,通过人机结合保洁模式,利用电瓶车、小型冲洗车等机械化保洁工具进行精细化保洁,机械化设备扫面,保洁人员扫点,点面结合实现清洁无死角。积极开展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出动环卫工人3150人次,出动环卫车辆2700车次,清理生活垃圾770吨,清洗路面135000㎡,清理乱张贴7200宗,清洗油污515处,清理卫生死角20处,清洗果皮箱50个,清理杂物220车次;常态化抓好对垃圾压缩站、环卫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清洁维护工作,对标找差落实管养,提升公厕管养水平,充分考虑垃圾转运和如厕需求,科学规划配套和完善环卫设施,通过新建改建的手段,不断提高环卫设施配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今年以来,已初步对辖内67个生活垃圾临时收运点进行深化设计改造,目前改造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三是坚持绣花管理,容貌品质再提升。对照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管理标准,定期清洗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公共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无明显脱落、污迹和严重变色,强化背街小巷的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有碍市容的乱张贴、乱涂写和乱拉挂,坚决遏制乱象抬头;深入推进落实责任区工作制度,组织签订2021版《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任人普及责任区范围和责任义务内容,确保签订和告知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完成签订1115份责任告知书,确保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工作见效落地;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保持安全、完好、整洁、美观,暂未发现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现象,经批准设置的各类临时户外广告保持整洁,无残缺,到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
四是坚持重拳出击,市容秩序更规范。按照“值守巩固为主、重点打击为辅”的工作原则,多管齐下,强化管理,突出重点,有效整合属地街道的执法力量,着重加强“市容六乱”整治力度,解决重要路段、重点点位、重点区域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堆物料等违法行为。针对市容六乱问题反复出现的区域和路段,严格落实人员巡查值守,不定时组织开展多街合一、区级联动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执法整治高压态势,维护良好市容环境,让城区环境更加整洁有序。3月份以来,共计开展专项行动34次,治理市容六乱1737宗,立案查处95宗。
五是坚持源头治理,建废管理固根本。加强零星余泥收集点建设,科学规范设置余泥收集点,认真落实居民装修备案制度,跟踪零星余泥去向,减少无主余泥数量,对建筑废弃物乱堆放、乱倾倒实施严格处罚;加强建筑工地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制度,对工地无证排放、雇请“野鸡车”(无证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运输等违法行为坚决实行坚决查处,不断规范工地源头出泥行为,减少建筑废弃物路面撒漏污染问题。3月份以来,共约谈24家运输企业,检查13家运输企业、2个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及54个在建工地,完成立案查处案件27宗,其中无证运输案件1宗,余泥撒漏案件1宗,车身不整洁案件1宗,未携带标识1宗,夜间超时施工18宗,建筑废乱堆放案件5宗。
六是坚持高频通报,压实责任激活力。持续加大市容环境考评巡查力度,保持每日高频次检查、高密度通报,截至目前共通报问题4137宗。通过深入内街巷、城中村、市场、河涌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对卫生死角、环境黑点、市容痼疾等问题,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属地街道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扫描”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知属地街道立行立改,并每日公布各街道的问题数量排名,压实属地街道守土责任,督促属地街道调整工作焦距,聚焦城市环境提升重点,推动荔湾城市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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