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佛山市禅城区精诚博物馆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佛山市禅城区精诚博物馆举办者:
我局于2023年4月6日收到你单位提交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
一、准予佛山市禅城区精诚博物馆成立登记,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604MJL6061814 ;法定代表人:周娅;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大道东220号之一二楼;开办资金:50万元;业务范围:藏品收藏,陈列展览;历史知识普及,相关学术研讨、讲座,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主管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如需延续,应于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登记事项需变更的,要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四、请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和开立银行账户,并将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报我局备案。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佛山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方案》(佛建〔2021〕5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2〕13号)等相关规定,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认定项目进行审查。下列项目已通过部门联审,拟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经营情况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间数(套) |
禅城区住宅资产包收购项目(一) | 佛山建发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已完工 | 7449.83 | 60 |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83982515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4月6日
为深入了解我市渣土运输行业现状,倾听企业对城管执法部门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4月3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邀请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渣土运输行业共10家企业代表负责人参加渣土运输行业运营调研座谈会,局党组书记、局长苏仕超主持了会议,副局长苏嘉宏,执法监督一科、数字化城市管理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各企业负责人直抒己见、畅所欲言,对市城管执法局近年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目前行业困境、城管执法、审批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市城管执法局收集整理了各方意见建议,并对部分问题现场作出了解答。
苏嘉宏同志指出,我市各级城管部门需进一步巩固建筑垃圾处置治理成效,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建议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配合政府部门工作,抱团渡过当前行业困境。
苏仕超同志对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督促各区依法打击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各类车辆及处置场所,维护合法企业正常经营;二是就车辆及工地监控设备运维费用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及运营单位,设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三是城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运输企业运营情况,持续倾听企业反馈,欢迎社会监督城管执法部门工作,积极并及时地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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