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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杨和镇2023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23-04-13     人气:3189     来源:杨和发布     作者:
概述:为进一步充实杨和镇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加强村(社区)基层工作力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5名......

为进一步充实杨和镇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加强村(社区)基层工作力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需具有本村(社区)户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热心村(社区)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优先选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2日及之后出生);其中退伍军人以及在任杨和镇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2日及之后出生);


4.熟悉办公软件操作,能讲会听粤语;


5.身体健康,具备符合职位要求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录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治安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存在“村霸”、涉黑涉恶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情形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杨和镇村(社区)辅助人员报名材料+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yhzzb2017@163.com,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7-8880102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所需材料:《杨和镇2023年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报名表》(粘贴彩色证件照或粘贴彩色电子照彩色打印并手写签名,电子版和扫描件均需报送),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jpg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等扫描件,在任的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干部上传身份证明资料(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开具的证明)。



△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二)考试


1.面谈: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参加面谈后才能进入面试,面谈不计成绩。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等相关知识。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面试人数确定笔试对象。


4.总成绩: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党员优先、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三)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现场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杨和镇指定的招工体检项目,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和政审。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杨和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内享受杨和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人员的工作福利待遇,按照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80%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至下届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束为止。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进行续聘。


(八)如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公示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录用的,经研究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后请保持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二)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杨和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电话:88801026。


(三)本公告由杨和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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