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好邻居”群防群治基层社会治理品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长岭好邻居”群防群治基层社会治理品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ZZJ-FG-2023245,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GZZJ-FG-2023245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岭好邻居”群防群治基层社会治理品牌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长岭好邻居”群防群治基层社会治理品牌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时间为8个月,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 | 人民币98万元 |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已成功获取本次磋商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收款方式仅限支付宝或微信或汇款(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方式分为现场购买或网购。
(一)现场购买:供应商必须携带《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及以下相关资料(均加盖公司公章)到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可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资料下载”栏下载填写《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二)网购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发至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导致购买磋商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87385151、020-37639369、020-87371812、020-87372296)。
购买磋商文件账户信息: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3602064719200511226
六、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15分(注8时45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十、磋商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15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穗直街3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人:陈小姐、庄小姐
联系方式:020-87385151、020-37639369、020-87371812、020-87372296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87385151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9日
附件下载: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西村街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进行公开比选,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村街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依法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
三、服务质量
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1.比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网页截图))。
2.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比选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3982.00元(大写:叁仟玖佰捌拾贰元整)。
2. 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下浮率需为整数。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本次的代理服务费由总招标代理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次中标的代理服务机构。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比选意向人,请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比选文件。
2.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比选公告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
发布比选公告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17:00;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比选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5月11日17:00前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二楼208社区建设办公室(协和路1号),逾期恕不受理。
八、办事处不承担比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办事处因故取消或中止比选活动,比选人无条件服从,因比选活动产生的费用比选人自行负责。
九、办事处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比选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26283255,
本比选不接受现场咨询。
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9日
根据《荔湾区龙津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我街拟聘用蔡舒楣、何冠武、黄挺聪、张汉东4位同志为专职网格员。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受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联系电话:020-81925218。我街道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反映问题的确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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